至于秦国,在统一前夕,从中央到地方已初步形成一整套监察制度。《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群臣议帝号时写道“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这个顺序的排列反映就在天下刚统一的这一年,御史大夫已是仅次于丞相的朝廷重臣。这时的御史大夫从名称到职掌,虽然都是承袭战国时期的御史而来,但是地位因其监察职能的制度化而大大提高了。《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还记载各郡一律设置“守、尉、监”,《集解》引《汉书·百官公卿表》曰:“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监郡。”郡守治民,郡尉职掌军事,郡监御史职掌监察。从中央的御史大夫到郡的监御史的设置,证明统一之初,一整套监察制度在秦已基本形成。
三、考核奖惩制度
国家为了有效刺激各级官吏忠勤职守,往往通过检查、考核来确定官吏的优劣,实行奖勤罚惰,提拔优秀,淘汰昏庸。于是,从西周到战国,逐渐形成一套考核奖惩制度。
(一)巡狩与述职
西周有诸侯定期朝聘天子之制,诸侯朝聘天子叫述职【123】。《史记·鲁周公世家》记伯禽:“初受封之鲁,三年而报政周公。”“(齐)太公亦封于齐,五年而报政周公。”伯禽、太公向王室报政,说明诸候向王室汇报封国政务,陈述职守之制在分封之初就产生了,只是述职之制在当时属初创,述职的时间规定性不强,或三年或数年。以后随着述职制度的完善,岁聘于天子遂成定制。之后必须每年去周王室汇报职守,接受周天子考察,以此督促诸侯不忘职守,忠于职守。《左传》召公十三年记载晋大夫叔向追述西周旧制说:“诸侯岁聘以志业。”杜注:“志,识也。”志业即谨记职守以忠于职守。正由于述职有督促诸候不忘职守的作用,所以,诸侯有违反该规定的,就会受到惩罚。“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124】
巡狩,也称巡功【125】,就是周天子在境内巡视,考察诸侯政绩【126】。据《孟子》记载,周天子依据考察结果,奖勤罚惰,“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攘”【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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