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营中有彩头比试,季忱想也没想就去了,最后靠着小聪明拿走了对方的玉佩,得了一匹品相不错的小黑马。百夫长说,得和马驹从小培养感情,战场上才能让他成为你的半身。
于是季忱得空便拿着好吃的草料,和水果来投喂小家伙,就是在取名上难倒他了,纠结了一下午,最终定下了骊珠这个名字。
骊珠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通体黑亮,就像黑色的珍珠一般。
季忱每日拿着毛刷来和它增进感情,日日不落
就是小姑娘有点待不住,每次刷了一半就不停地来回踱步,时不时把脑袋撞在季忱肩膀上,眼里透着对旷野的渴望。
“想出去?”季忱摸了摸它的头问道
骊珠打了个响鼻,歪头拱了拱季忱
“今天不行呀,休沐日倒是可以,乖乖再等两天,明天给你带好吃的。”
安遂之在季忱后方看着一人一马互动,没忍住上前摸了摸鬃毛,眼中满是艳羡。
“骊珠好看吧,那你也赢一个呗。”季忱随手递给他一个野果,让他试着喂给他
“我不行的。”安遂之摸着骊珠的鬃毛垂眼
“啧,男人不能说不行。等我教你几招,你且去试试。”
安遂之见他这么有信心,又看了看小马驹,决定这次听他的
两人一拍即合,每日的训练结束后,又被季忱托着去加练,刚开始那几天可谓是苦不堪言,被年纪小的撂倒实在是太丢人了。
于是一个月里,安遂之在摔倒和被摔之间来回转换,脸上天天青一块紫一块的。
殷郊好奇问过两次,都被安遂之搪塞了过去。
朝歌的冬天很少下雪,但是季忱知道,未来十年里,商朝会进入一个世纪寒潮期,冬季会冷的可怕,千里冰封这词用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季忱怕冷,没有系统傍身的他根本受不了那种环境。
入冬以来他已经很少洗澡了,每天训练出一身臭汗,洗澡还要烧热水,很麻烦。所以季忱几乎一周才洗一次,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偶尔安遂之会给他留点热水,勉强擦一下睡觉。
于是季忱和其他质子的画风便有了参差,季忱每天白白净净的,几乎没什么体味。其他质子就有些不修边幅,要不就是好几天没洗头的,要不就是不怎么在意个人卫生的,总之那味儿冲的要命。
季忱和安遂之同住,耳濡目染下,他的好室友也变得爱干净了许多,季忱表示很满意,某年冬天他猎了个兔子顺便给他做了个围脖保暖用
营中的切磋比试没有固定时间,彩头也是各种各样,也许是金银,也许是武器。
也不是谁都像季忱一样,什么也不要,偏偏去讨了一匹品相好的小马驹。殷郊还想要二殿下的鬼吼剑呢,就是没打赢
不过季忱觉得殿下不会给他,至少现在不会
比赛的规则其实很简单,挑战的一方要在百夫长手下夺得他腰间的玉佩,半个时辰为限,超时则失败。
“怎么样,紧张吗?”季忱拍了拍安遂之的肩膀,眼角含笑
“其实有点。”
“输了的话可别说是我教的啊。”
季忱说完把他往前猛的一推,盯着他不敢置信的目光揣手喊加油
“又来一个,来小子!我让你两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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