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T·R乐团——这个短短数月时间就风靡了整个巴托奇亚共和国的流行乐队,侠客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一帮花美男里混进个打鼓的糙汉子!
嗯,没错,说的就是芬克斯!
云欢满目新奇的四下里打量着来往年轻人手中各式的应援道具以及街头巷尾张贴的巨幅海报,整个城市似乎都在因这场即将到来的演唱会而躁动、欣悦着。
随处可见年轻的男男女女们兴奋热烈的拥抱与欢呼,甚至坐下休息的空档都能被热情的歌迷们送上特意准备的应援棒和手幅。即使周围人山人海,天气燥热,似乎都扑灭不了这群来自四海八方的人们的热情。
不明白什么是明星效应、粉丝热情的云欢好奇的抓着手上形似话筒、做工精细的水晶应援棒挥了挥,里面粉色的玫瑰仿佛会动一般的轻轻旋转着,她手指不经意的碰到一处微小的凸起,瞬间,透明的水晶亮起彩色的灯光,越发衬得中间的玫瑰梦幻而精致。
侠客如鱼得水般的在如潮的人流中左冲右突的,要不是碍着那张讨喜的娃娃脸早被万千女孩儿们白眼翻上天了。
“呼,这里人也太多了!”侠客轻轻抹了把额头上不存在的汗珠,笑眯眯的把手上微凉的饮料插上吸管,递到玩的不亦乐乎、新奇的仿佛像个孩子般的云欢唇边:“呐、有这么好玩吗?”他随意瞥了眼自己离开时还空空如也、如今却占据了云欢大半怀抱的各种应援物。
“嗯,大家都好热情。”云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自己摆弄起那根玫瑰花的应援棒开始,就总有热情的男女送她各样应援物,不光怀里这些,她的手腕上都带了好几个可爱的手环了。
侠客笑着摸了摸云欢出门时随手盘的花苞头,眼神不经意的看了下周围时不时飘来的打量目光。只片刻就从那些人低声细语中拼凑到了与云欢相干的字眼。
好吧,怪只怪自家小妻子样貌精致,在逃公主般的独特气质实在太招人眼球了呗!
临近入场前,侠客熟门熟路的带着云欢走特殊通道先行进了场馆,早把整个会场分布熟记于心的侠客随便支开了上来问话的工作人员后就带着云欢去了位子上,当然也是全场视野绝佳的一块地方。
随着一段劲歌热舞的开场,整个场馆的人们都跟着舞动、欢呼起来。随眼可见的闪光棒、灯牌和横幅亮了起来,人们热情的挥舞着双手,跟着台上的歌手大声欢唱,舞台上闪烁的灯光像是群星坠落一般,照亮了整个欢腾的场馆。
似乎是被这欢悦的气氛所感染,云欢双眸闪亮的望着台上声音格外清透好听的主唱,忽而想起曾经在宗门大比上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音宗天骄。这人的声线好像啊,都是那样的清冷而带着丝魅惑。
兴冲冲地朝着舞台一角的鼓手使劲挥了挥手的侠客甫一回头,就被云欢脸上那格外开心、依稀还透着抹怀念故人的表情给震了下。他不动声色的顺着云欢那格外专注的眼神朝舞台上看去。
一个皮囊还不错的男人罢了,阿云怎么这么个表情?难道是认识?
可没听阿云说有认识的人啊?
耳听着周边女孩儿们疯狂的喊叫着‘哥哥好帅、哥哥我爱你’什么的,侠客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不会吧?
“阿云,喝水!”
眼底的怀念突然被打断,云欢下意识的张口,入目的是侠客那张突然靠近的俊脸。她疑惑地眼神询问,咬着吸管的红唇娇嫩诱人,搭着这一身清纯甜美的气质无形中不知惹了多少人的眼。
眼看着广场大屏上被摄像头一再捕捉到的无邪少女,侠客心底里咒骂的同时恨不得立刻侵入演唱会的后台系统进行修改!
“戴顶帽子吧,这灯光太炫目了。”侠客不动声色的摸出顶棒球帽,手下熟练地把云欢那可爱的花苞头解开:“要不要带个口罩?这空气质量不太好。”他笑嘻嘻的帮着云欢把长发往肩后顺了顺,眼也不眨的张口就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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