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脏包摇身一变,变成了个风情万种,姿态万千的绝色佳人。
清蓉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修身的旗袍贴合着身体的曲线,娉婷袅娜,腰肢纤纤,盈盈一握,唇不点而朱,唇形微薄,唇肉却饱满,肉嘟嘟的,上唇唇珠微凸,极为诱人。
看着她,二月红脸上绽开了一抹笑容,不复方才的怒气冲冲。
只能说,对上她,谁的穿衣品味都很好,二月红可谓是其中翘楚。
耳垂饱满白嫩,耳下坠着耳环,形状如幽兰,一抹微红一闪而逝。
经年累月都是一副打扮的清蓉,穿着旗袍和坠着耳饰,却怎么都感觉有些别扭。更别说还有高跟鞋这种东西了。
这玩意儿有说是路易十四发明的,因为他身高不及格,所以特意让工匠在鞋底加高,也是意义上的第一个高跟鞋。
这玩意儿穿着修饰腿型,气场一米看着却两米八,她见过三娘穿着走路风情万种,摇曳多姿,还颇具气场,就是她穿不来。
八爷身高一七五,在女性中个子高挑,身姿曼妙,根本不需要高跟鞋来作点缀。
所以她穿旗袍时,鞋子大多都是带一点跟的小皮鞋,这样比较舒服。
其实若不是这身行头是二月红准备的,清蓉可能都不会上身穿,随便在自家府里挑一件穿上就是了。
二月红起身,伸手作势要牵着她走进屋里,却被她给躲开了。
齐清蓉:又不是没了双脚,还要你扶着走。
所以说,八爷没有浪漫细胞,一张嘴一张,简直就是浪漫终结者。
齐清蓉:你别说,我看三娘穿着走时,若无其事,摇曳生姿可好看,但是轮到自己上脚了,才知道有多不易。
二月红:你要是多练练,也能像她一样如履平地。
齐清蓉:不要。
齐清蓉:打死我都不穿那玩意儿。
清蓉疯狂摇头,特别抗拒穿那什么高跟鞋。
八爷穿上它,想跑都不好跑,碍事儿。
既然洗漱好了,清蓉和二月红坐在正厅里,缓缓说起在墓穴下的经历。
进入矿山后,知道前路凶险,一路防备着走进去,在矿山时平安无事,却在下了底下的墓穴时,变故突生。
谁能想到底下有那等有生命的树藤,会袭击人,将人拖走,至于拖走之后,她被陈皮解救及时,对此并不清楚。
可是想想就知道,被拖到树的老巢,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
霍家是下三门之首,霍家是女子当家,雷厉风行,但痴情。
霍三娘霍锦惜是霍家当家,本身极有本事,但她痴情于青梅竹马的二月红,一颗心都挂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二月红知道后,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她,直言自己有心爱的人,霍三娘不是个会纠缠不清的人,转身就走了。
甚至于从那以后,她也不再光临红府,不再见让她心动又伤心的二月红。
现在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可有放下。
霍家人都是一群极有本事的美娇娘,平时看着不显,一遇到事就知道她们的深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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