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零年,初秋。
生产队上一片火热,劳动妇女们一边劳作,一边嚼舌闲话。
“依我看,以沈棠那不要脸的性子,只怕是提前知道陆缙的车会经过那里,自己往河里跳的!俩人在水里又亲又抱……啧啧啧!”
“真不要脸,那可是江晓月的未婚对象。”
“沈棠她妈天天嚷嚷着沈棠的身子随了她,不但易孕,还能怀双胞胎,恨不得直说她闺女是个会下双黄蛋的金鸡,彩礼张口就要八百八!现在沈棠被城里来的大官给亲了摸了,成了没人要的破鞋,母女俩铁定赖上不撒手了!”
昏暗破败的土坯房里。
沈母坐在旧木桌前,一脸的蛮横强势。
“你要把江晓月接到京城,必须把我家沈棠也给带上!”
陆缙站在屋前,白色的短袖和军绿色长裤被河水浸透,湿淋淋黏在身上,隐约能看到布料下均匀的肌肉块。
一张刀削斧劈般的俊美面孔,神情却冷得如同冰块般。
“伯母,晓月的祖父当年对我陆家有大恩,这次晓月考上京城的中专,接她到京城是为了方便她读书,也算是陆家报答当年的恩情。”
听到报恩,沈母桌子一拍,更来劲了。
“那我们沈家对你们陆家的恩呢?当年你祖父被敌人追到山里,受了重伤,是我公爹和江家老爷子一起把你祖父从山上救下来的!”
“再说,我闺女穿着白上衣,河水里一泡,被你看了个精光,你抱着她又亲又摸的,村里那么多人可都看见了!”
沈棠躺在里屋,听见沈母这话,装睡有点装不下去了。
她穿书了,穿到了一本她无聊时看过的名叫《八零甜媳,冷面军少放肆宠》的年代小说里。
在这本书里,女主江晓月是励志大女主,考中专,进体制,稳拿金饭碗的同时还嫁了京城高级军官。
而这个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沈棠,则是女主江晓月的对照组。
沈棠奸懒馋滑,又蠢又坏,一直仗着美貌想勾引男主陆缙,手段卑鄙恶毒。
最后陆缙忍无可忍对她出手,终于让她彻底翻不了身。
想到书里最后沈棠流落成街头乞丐,被人拖进巷子里施暴,还怀上了双胞胎,最后带着一对双胞胎疯疯癫癫乞讨的结局,沈棠狠狠打了个哆嗦。
她的悲惨命运皆因陆缙而起,只要她离陆缙远远的,不对他起任何念头,那一切应该就不会按照书里的剧情发生。
想到这里,沈棠下了床,推开里屋的门。
“妈,大清亡了,救人的时候有身体接触很正常,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沈棠的声音响起。
陆缙冷着脸望过去。
沈棠长身玉立,乌发披肩,面容沉静地站在那里。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五官精致,肤白似雪。
虽然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花衣裳,但整个人气质脱俗,竟然没有一丝土气。
方才落水的时候没看清她的样貌,现在瞧见了,陆缙不由短暂怔忡了一瞬。
这长相,别说是在这穷山沟里,就是放到京城,甚至是美女如云的文工团,也是极为出挑的。
她的头发还没有干透,短碎的胎毛柔柔地贴在她额上,看起来无辜又可怜。
陆缙的目光不经意落到她微翘的唇珠上,眸色晦暗,想起了当时的情形。
当时他开车前往江晓月家,中途忽然听到有人落水,于是毫不犹豫地下车救人。
当他游到沈棠身边,正准备把几近昏迷的沈棠拖上岸时,沈棠却忽然清醒。
下一秒,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女人娇软的身体死死缠住了。
此时的沈棠因为缺氧嘴巴张开,急切寻求着氧气,见到救命稻草,顾不上其他。
下一秒,唇上陌生的触感,让陆缙的大脑瞬间“嗡”地一下炸开!
从回忆中跳出来,陆缙神色冰冷,微微蹙眉若有所思。
沈棠那么巧合地落水,究竟是意外,还是有预谋的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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