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可能是翻照片的时候误触了?她没有等我说话,钢笔尖划过领用单,墨迹在“城市呼吸”的“呼”字上烫出黑洞。全念给相机换电池的动作像是在换弹夹,转身时背包上挂的玩偶刮落我的手机。我们同时弯腰的瞬间,她身上的松节油味和我的便利店制服漂白水味在空气中绞成死结。
全念离开时甩动的发丝扫过报警器,红色警示灯在器材室亮了两秒。老头用镊子夹起掉落的那根:"别把头发丝带进暗房里。"“好干净的女孩。”我心里想。
天色将暗未暗之时我再次从红鼻子酒吧后门进去,发现酒吧的音响设备已经翻新了。顾客们的适应能力很好,仿佛习惯了安静的环境,只有楼上麻将机的声音依旧在震动。
“杜老板,你这里现在可以点歌吗?”卡座里一位高个子顾客挑眉道。杜哥看了眼我,一边抽烟一边点点头。高个子抚摸着怀里女郎的头发,轻声道:“宝贝想听点什么啊?”
女人娇嗔着用鼻子抵住男人的下巴:“我记得今天中午刚跟你说过我喜欢听什么歌。”
“哦对,”男人恍然大悟的样子,“是张纪中的爱的第一次。”
女人翻了个白眼,靠在他肩上:“哼,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心上,明明是张震岳的《爱的初体验》!”
男人连忙哄道:“还有什么想听的,我这次一定记住。单曲循环?好,那今天晚上就听这首吧。小哥,今天晚上就唱《爱的初体验》不要唱别的了。”
杜哥朝我点了点头,民谣确实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是这种蹦迪的歌曲更受欢迎。
吉他弦在第七遍副歌高潮时终于摆脱了我的频率,锋利的E弦像毒蛇反噬,在我食指划开半厘米长的豁口。穿酒红色亮片裙的女人窝在卡座高个子怀里,鎏金指甲敲击着芝华士瓶身:"继续啊小朋友,这才哪到哪呢。"
血珠顺着旋律弹在提词屏上,“把我的相片还给我”里的相片成了绛红色。杜哥翻出一张创口贴递给我:“下个月给你发工资吧,这样也挺累的。”第十二遍前奏响起时,我看见她粘着酒气的假睫毛颤动——睫毛下的眼睛和便利店里那个每天买柑橘汽水的女人完全相同,那是一朵吃人的玫瑰。
末班公交的塑料座椅在尾椎骨处硌出蜂巢状的隐痛,空调出风口漏出的冷气像便利店冰柜的触手。我数着车窗上凝结的广告灯牌倒影——第七块炸鸡促销灯牌闪过时,手指突然传来刺痛。在和便利店经理拉扯了十几段微信气泡后,他最终还是准了我的假。闹腾的几个小时让我的大脑缺氧,现在还沉浸在血红的歌词里。明天一大早还有摄影课,我不希望自己摔坏相机,或者是数据卡。
当"前方到站风城大学"的机械音响起时,我的视网膜还残留着酒吧里跳动的灯光矩阵。倒数第二排座椅下躺着半片褪色皮革,边缘的裂口与器材室相机的划痕完美吻合。起身瞬间,司机突然急刹,我撞进扶手杆的阴影里——那截不锈钢管上粘着口香糖的纹路,和公共教室桌子底下如出一辙。
室友看到我今晚回到寝室都有些奇怪,不过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空刨根问底。等我洗完澡躺在积了少许灰尘的床上,电话铃突兀地响了起来。陌生号码,但我还是点了接通。传来的声音不是推销员,而是刘姐:“有人问你会不会唱《小宇》。”
我愣住了,随即反应过来:她是不是拿了货架第三排最后一瓶汽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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