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三家自不用说,肯定是到时候拿到开采权以后,除掉政府的那一份,那他们就拿剩下所有的分成三份,一人一份就行了。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应该让出多少利益给当地政府。
听到陈林海问出这个问题,加尔率先说道:“虽然石油是在当地发现的,但是他们一没有技术,二出不了能力,就连石油都是陈先生你的人发现的。
按照其他地方发现石油,那些公司给出的利润情况来看,我觉得我们给20%差不多就行了,他们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做着拿钱就行,20%不少了。”
没错,按照加尔所说,20%真的不少了,毕竟就拿阿美孚公司来说,他们与拥有石油的国家谈的利润,给的最多的也只是15%而已。
而那些能获得15%石油利润的国家,还是因为他们国家石油储量非常的多,要不然的话,他们连15%都拿不到。
当然,能被阿美孚公司拿到的石油开采权,那么那个拥有石油的国家一定强不到哪里去。
因为但凡实力强点的国家,都不可能把自己国家的石油交给一个石油公司开采,基本都是自己握在手中。
毕竟石油被称作现代工业的血液,作为流动的黄金,那绝对不是说说而已的。
像这种资源握在自己手中,那只会换来无比庞大的利益,如果将它交给一家石油公司去开发,那对这个国家来说,只会损失巨大罢了。
不过对于有些国家来说,他们就算是想将这种石油资源握在自己手中,也没有那个实力。
因为有太多的国家自身实力弱小,却握着这种珍贵的宝藏,那么最终的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加尔才会提出拿石油20%的利润分给内瓦亚政府。
要知道如果让阿美孚他们来拿到这个石油开采权的话,那么最后可能也就分10%的利润给内瓦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谁让阿美孚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石油能源公司,那他们要人有人,要技术有技术,不与他们合作,那内瓦亚又能怎么办?
不过这次他们三家公司联合起来,与阿美孚公司抗衡,既然要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那他们当然会让出更多的利益给内瓦亚政府,好跟他们签署石油开采权的合同。
当然20%的利润已经是极限了,如果再给多一些,他们三家把剩下的平分,每一家分到的也不会太多,最多也就几百亿米元而已。
虽然几百亿米元不少,但是要考虑到所有的一切风险都是由他们承担的。
就拿国际油价来说,一旦出现亏损的话,那亏损的可是他们。
况且那内瓦亚政府什么都不做,只坐着拿钱,他们还想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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