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货币制度极乱,从刘邦建汉之初(公元前202年),到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铜钱的形制重量均不统一。起初是钱小如榆荚的“荚钱”,约重三铢(古代重量单位,二十四铢等于旧制一两);后来在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改为八铢钱,4年后又改回重三铢的五分钱;至元狩五年,铜钱的重量就一直在三铢或是四铢之间游移。加上民间私铸盛行,各郡国钱形不一,市场上用的钱十分混乱,民间的烦苦可想而知。此时的黄金,正如1948年前后国民党政府法币大贬值时吃香的洋银,是西汉混乱币制下以自身天然货币属性跻身市场的“救命稻草”。换句话说,正是西汉混乱的币制,才使得作为上币的黄金重要性不言而喻。无怪乎清代学者沈家本曾说,汉代“凡物之平价皆当以黄金为程”,这从另一侧面说明了汉代铜币信用差的状况,稳定的黄金才足以成为权威的价值尺度。
黄金在汉代到底能买些什么呢?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史学研究所的王刚曾进行过专门的研究,他根据出土的“居延汉简”及成书于汉代的《九章算术》、《汉书》的记载,以一斤黄金为基数来折合其他物品进行换算,计算出来西汉中后期一斤黄金能买1250个竹、或1250斤猪肉、或25匹布、或40只羊、或142只鸡。如果买粮食,一斤黄金可以买50石,按照《墨子·杂守》中“日二升、三升、四升”的吃粮记载,以一天吃4升计算,大致可以吃1250天,即三年左右。也就是说,在西汉一斤黄金能购买一个人三年的口粮。
黄金的巨大购买力,对人们而言也意味着巨大的诱惑。加上黄金价值稳定、携带方便的优点,西汉上至皇帝、下至平民,都对黄金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皇帝及政府而言,足够多的黄金是金融安全的后盾;对普通民众而言,黄金更是安身立命的保障。
仍然拿前文提到过的“酎金”制度来说,这一每年强制性交纳给国家用于祭祀的金子算起来会有多少呢?也有学者算过这笔账:政府规定诸侯国要按人口数来计算酎金的数量,每1000人上缴4两黄金,不足1000人的小诸侯国也按4两算。其中中山国的人口最多,为66.808万,需要交纳2672两黄金。加上其他诸侯国的酎金数,西汉政府每年可得黄金1500余斤。再加上列侯的酎金,仅“酎金”一项便可得黄金1600斤左右。这还不包括通过罚金、没收财产等等手段所得到的黄金。因此,皇帝每年的敛金量绝不在少数。新朝王莽疯狂敛金六七十万斤的事情,就更不在话下了。
普通百姓看待金子,更多是视之为安身立命、甚至养老送终的保证,轻易不会拿出来使用。《后汉书》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即是很好的说明:广汉新都人王,在去往京师的路上遇见了一个病重的书生,书生对他说:“我本来要去洛阳,没想到重病缠身,命在须臾,我腰下有黄金十斤,愿意送给你,只希望我死后你能用它将我埋葬。”王还没来得及问其姓名,书生便离世了。王当即用一斤黄金为书生办理了后事,其余的金子都悄悄地埋在书生的棺材下。
不再是货币的黄金
东汉以后,人们再也看不到帝王将相挥金如土的记载,相反却看到一个个惜金如命的守财奴形象: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尤其吝啬金钱,不肯赏赐,有一日,他的宠臣茹法珍叩头请赏,他反问道:你这贼子,为何唯独要找我要钱?武陵王萧纪藏有很多黄金饼,每次打仗便悬金以示将士,但最终却不兑现承诺,看到战事吃紧,宁州刺史陈知祖向萧纪请求散金银募勇士,萧纪不听,陈知祖痛哭而去,此后再也没有人愿意为萧纪卖命。这说明,东汉即使是王侯将相,手中持有的黄金数量也已今非昔比。因此有人说,黄金到了东汉就突然消失了,并且成为一个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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