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子孙”在中国公共话语中开始流行并指代“中华民族”是80年代初民族主义开始复兴的产物,虽然这个词本身早就存在了,例如在抗战时期泛指中华民族。
***时代由于阶级话语的压倒优势,这个词一度从公共话语中消失,直到毛去世,***复出后第一次恢复,用于对台湾的一封公开信。80年代这个词开始流行,同时开始成为时尚的还有“龙的传人”。
1984年,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一个名叫米暂沉的回族委员写了一个提案,不同意用“炎黄子孙”指代中华民族。他认为炎黄子孙只是汉族的祖先,少数民族各有自己神话和历史传说中的祖先,所以这个提法不利于民族团结。
第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就此事下发文件,说“今后对此词使用的意见是:在党和国家机关文件及领导人的正式讲话中,还是用‘中华民族’代称中国各族人民更好一些。鉴于‘炎黄子孙’一词今天在港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有积极作用,今后这个方面的个人署名文章、一般性谈话以及对台宣传中,仍可沿用。”
1990年,对于这个用法在少数族中引起的不满,当时的总书记***特意说,鉴于部分少数民族对‘炎黄子孙’等提法提出不同意见,“可以研究在国内用‘中华民族’、‘中华儿女’这样的词,以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感召力。”到了1993年,当时的政协主席李瑞环提出就用“中华儿女”或者“海内外中华儿女”。
进入90年代,一些少数族群代表继续对“炎黄子孙”问题提出不同意见。例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贵州省台江县的代表张明达等提出《请中央通知有关部门,不要再用“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一词取代宪法规定的“中国各民族”的提法,以利民族团结的建议》。这个建议把这个问题提到了宪法的高度,因为宪法规定了“中国各民族”的提法。中宣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答复了这个议案。《贵州政协报》全文刊登了中宣部的复函,《贵州民族报》也作了相关报道。据报道,贵州各少数民族看到后受到很大鼓舞。
由于该文件对这个用法的广泛流行缺少约束力,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张明达等代表又一次郑重提出议案“请中央行文通知全国各地的新闻出版单位和各广播电视部门,不要再使用‘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一说,以利民族团结的建议”。
到了2002年,广电总局发出《要求切实把握好民族宗教宣传的正确导向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说:“宣传中华文明史要多提‘中华民族’的概念,慎用‘炎黄子孙’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以上材料主要来自《人民政协报》“‘海内外中华儿女’提法由来”一文)
2010年一月,《中国民族报》发表题为“拜年活动的民族象征意义”的文章,对教育部倡导全国学生在网络上开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的活动之内容提出不同意见。教育部的倡导中,第一拜是拜壮美河山,第二拜是拜炎黄始祖。文章认为“关于‘炎黄子孙’的叙事,是汉族的祖先想象……对于汉族学生来说,祭拜炎黄或可说是天经地义,但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这样的活动内容就不适宜了,因为这可能与他们的祖先想象有冲突。”
在2009年一次有关族群和边疆问题的重要讨论中,北京大学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马戎教授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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