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乱收费除了教育领域,司法方面也很糟糕。据《明史·食货志二》记载,朱祁钰的老爸朱瞻基(明宣宗)当皇帝期间,可以花钱赎罪,行情是普通死刑犯免死,需60石米;流放的犯人,需40石米。简单对比便可看出,明朝时花钱上大学,比“捞人”的成本还要高,以“米百石”的低标准来算,也要高出40石。
进一步分析,明朝时米1石等于120明斤,100石就等于12000明斤。明斤比现代斤要重,大约1比1.18,这样一换算,明朝100石米便是现代的14160斤。
以当下普通大米每斤零售价大约2.50元的行情来算,明朝100石米能卖35400元人民币;即便以最高赞助费800石米来算,也不过28.32万元人民币。
表面上看,明朝“花钱上大学”花的并不多,但古代家长的压力还是相当大的。当时正常年景下单季稻1亩地产量仅在2石左右,不到300斤,一斤稻谷只能出0.7至0.8斤米;而现在,每亩产量已达1500斤,“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则创造了亩产1800斤。
依明洪武二十年九月定的工资标准,相当于今省部级高官的二品大员,年俸禄是576至732石米,如果缴800石赞助费,明朝“省委书记”一年的工资也不够;如果是100石米,便轻松了,可买5至7个招生指标。
相当于今县处级干部的七品官,年俸禄是84至90石米,如果缴800石的赞助费,明朝“县委书记”想花钱让子女成为国子监这所全国重点学府的大学生,要花去10年左右的全部工资收入;即便是100石,也要用掉近一年的工资收入。如果是普通人家子女,面对“米百石”的赞助费,想都别想,能念个私塾认几个字,已是烧高香了。
如同买官卖官不绝一样,中国古代历朝历代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均卖过入学名额和资格。
到了清朝,倒卖“招生指标”则成一种制度,书面语言称为“捐学”,教育乱收费比明朝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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