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全军男女都参加造反了,如果不采取得力措施,行军打仗不仅因为拖家带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为单位,肯定影响战斗力。
所以,洪秀全严格实行男女隔离措施,并在理论上做了大量宣传,如《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
《天条诗》说:“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然后在《禁律》中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还明确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实行军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为一单位,按照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俗称“男营”、“女营”,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民女入馆后,“无论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余人为一馆”。
洪秀全以《天条书》第七天条作为最权威的指示,称“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
军中禁律再加以强调“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
也就是说,凡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内生活的人,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只要和异性发生了关系,就算是夫妻,一样格杀勿论。
但丞相陈宗扬实在忍受不了,偷偷摸摸,像偷人一样,夫妻偷偷同宿了几个时辰,被人告发,结果夫妻双双被押上了断头台。
不过,洪秀全对下属的要求义正辞严、不容置辩,但他和杨秀清等一干高层却又不是这样以身作则,不是严格要求自己,而是广选嫔妃,过着帝王式的淫奢生活。
早在永安封王时,即1851年11月,洪秀全就正式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
次年,便在武昌阅马厂选妃,洪秀全自己一口气定了60名年轻美貌的少女。定都天京后,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都要在城内女馆中选妃。《金陵省难纪略》、《金陵癸甲纪事略》等书都详细记述了其选妃的盛况。民间被弄得鸡飞狗跳,“号哭之声,呼天抢地”。
此外,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员为了取悦上级,还源源不断地进献美文。
比如说,1853年,常熟、昭文二县的官员就“尽搜其妇女、货宝而西,陆续异送江城。”
1860年,苏州也“取美女七百余置诸舟,送金陵,备伪天王妃殡用,曰贡女。每岁一贡,总计凡四贡’。
另外,各地乡绅为了逢迎太平军领导人所进献的美女,就更加难以计数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要论进献美女给太平天国首领,谁也比不过蒙得恩!
蒙得恩不是女馆的总主管吗?这家伙特别会来事。他把那些特别漂亮美丽的都挑了出来,打包送给领导,次一点的,就分配到锦绣营做袍服、被帐、以及王府的装饰,长相普通的,就要像男人一样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等等工作。
至于长得比较难看的,就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或者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恐吓和冲击清军。如果谁敢发牢骚表示不满,就以“变妖”论处,点天灯,杀一儆百。
有了这众多攫选美女的渠道,洪秀全艳福齐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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