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表纪年》、《南雄府志》记载,1649年清军从江西南下进攻广东,偷渡梅岭后,派遣间谍进入南雄放火并打开城门,满清军主力拥入。守城六千余名将士死战殉国,城内居民被屠戮殆尽。大约有两万人被屠杀。史称南雄之屠。
1649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军抵达南雄,年三十除夕晚上清军放火焚烧鼓楼,趁明军慌乱救火之际,攻入城内。对南雄县民大肆屠杀,“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尽屠戮,十存二三。”(乾隆十八年《南雄县志》)
参考文献:“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庚寅之劫(又称广州大屠杀)
庚寅之劫,指1650年(清顺治七年,南明永历四年,庚寅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军队在广州的屠城暴行。
当年公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与靖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汉军镶蓝旗)在围城近十个月后,经过惨烈的战斗,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终于攻破广州城,随后对据城死守的广州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死亡人数根据收尸的和尚统计至七十万。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认为“七十万人”显然不可信,因为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人口总共才40万人。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40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
参考文献:“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攻广州,‘死难10万至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馀烬’合葬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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