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君笙站在街道中央,深秋的晚风吹拂而过,他既感觉到有些冷,又感觉到有些尴尬。
“你是什么人?!”一个拿着鱼叉的短衣帮大声喝问。
卢君笙不知道该回答什么,他觉得很无语,难道自己要说出自己的真名吗,卢君笙这个名字天下有几个人认识呢?
“各位在此地械斗,必有死伤,我是来调解调解的。”卢君笙很无奈地憋出了这句话。
“咳咳,”一个络腮胡大汉沙哑地笑道,“你是哪里来的愣头青,不晓得三江城的浪大水深,还敢来这里调解,活腻歪了吗?快快退去,饶你不死。”
“诶哟,总算遇到一个讲道理的,不是开口就要杀人了。”卢君笙心里暗喜道,“看来这回可以不用打了,我手上的伤口还没有流着血呢,打起来多么难看。”
他内心对自己的定位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剑侠,可不是一个满手鲜血的山匪。
但是现如今哪里是“乖乖退去”就能够解决问题的,卢君笙说道:“这里毕竟是官府的地面,各位漕帮的长老们可不可以高抬贵手,不要在这里动手好么?”
络腮胡大汉脸色一黑,说道:“你小子难道是官府的人么,你可知道我漕帮中人敬天礼地惧江海,就从没有怕过官府吗?”
卢君笙暗叫不好,想不到碰到一帮连官府都不怕的穷凶极恶之辈,自己刚刚已经暴露了自己是官府的人,现在可如何收场。
“老大,我去劈砍了他,给我短衣帮立威。”一个汉子跳了出来,这个汉子很奇特,他的头发是小麦色,衣服是暗黄,身上也是金链子金手镯,就连手上拿着的两把朴刀也是金闪闪的,看起来就很晃人眼睛。
“这位兄弟难道是,”卢君笙打量了一下,“难道您叫金毛狮王吗?”
“我呸,老子是金刀刀王,小子瞪大你的狗眼看看,下辈子记得找老子报仇!”金刀刀王是个急性子,也不跟卢君笙多废话,挥舞着两把金刀就砍过来。
卢君笙手上没有什么武器,而且他的手刚刚被划伤,根本握不住武器,见刀王劈砍过来,连忙往旁边闪躲,他的身法比刀王快得多,很容易就闪到了刀王的侧面。
刀王反身就是一个劈砍,卢君笙用肘击敲打他的刀背,金刀刀王闻名于江湖不是因为他的武功,而是因为他的这两把金刀,大家也不是佩服他的财力雄厚,而是在嘲笑他没有脑子,才给他取了个金刀刀王的绰号。
因为黄金质地很软,很容易塑形但也很容易变形,而且也不锋利,如果用纯金来打造刀剑,很容易做到弯而不折的效果,跟橡皮泥一样。
卢君笙一个肘击把金刀刀王的两把金刀都折弯了,他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厮是哪里跑出来的奇葩,能活到现在也算是个异数。
想不到,金刀刀王的本意就在于此,那金刀被卢君笙打弯以后,就像一条软鞭一样缠绕在卢君笙手臂上。
卢君笙心下一惊,想不到这汉子看起来憨厚豪放,实际上这么阴险,他现在只要把手臂往回抽,轻则皮开肉绽,重则整根手臂都会断掉。
但是此时,金刀刀王的金刀也同时被卢君笙的手臂控制住,他的下盘也暴露在卢君笙的攻击范围内。
卢君笙毫不迟疑,用尽全力踢了金刀刀王一脚,直接瞄准了他的小腿,卢君笙本来是准备踢他的要害部位的,但是这些帮派中人最防备撩阴腿,常常在自己的要害部位装配专门的护具,所以卢君笙选择了同样脆弱的小腿。
金刀刀王的注意力全放在两把金刀上,他敢于靠着两把金刀就敢行走江湖,就是因为他真正擅长的不是刀法,而是软鞭。
他在用金刀套住别人之后,出手往往异常狠辣,如果套中的是人的脖子,他就会一刀抽去别人的脑袋,如果套中的是别人的双腿双手,他就要把那人削成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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