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绯云踏入这家客栈之前,其实店里也发生了一段对话。
这座落雪山庄风景极美,是方圆百里唯一的客栈,却并不在主干道附近,旅人很少会路过这里,再加上房屋破败,即便是过路人看到了这家客栈,也很少会进来,所以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张了。
今天难得看到一个客人,两个小厮都十分兴奋,可他们的老板却没什么兴趣。
萧瑟:你们开心什么?这个人周身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赚到什么钱?
萧瑟:真要说宝贝,还是方才在天空中盘旋的那只白雕,要不是……
要不是我武功被废,我定然要将那只白雕抓来的。
这后半句,萧瑟没有说出口,他留在这客栈四年多,已经不复当年的傲气了。
路人:老板,你怎么知道这姑娘没钱?一个姑娘家的,孤身一人行走在外,总该有点身家的吧?
萧瑟:这姑娘脚步声沉重,一看就是个不会武功的,还敢孤身一人在外行走,身上就算是有钱,怕是也早就被抢了。
不过这种相貌在外行走,难免招惹一些不怀好意之人,这姑娘却丝毫不惧?
心思流转间,萧瑟还是没有将这位漂亮的小姑娘放在眼里。
萧瑟:穷光蛋一个,你们去接待吧,记得先收钱再上菜。
走到门口正要抬脚进门的绯云,凭借出众的耳力听到了这一番话,不着痕迹的低头看了看自己。
身上的衣服是下山后随便找了家成衣铺子买的,也没人告诉她穿这样还会被看不起呀!
不过绯云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她来这里只是为了吃点东西歇歇脚,等雪停了继续赶路。
话说还不知道她的目标现在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猫着呢!
菜上的很快,最后一道菜端上来之后,绯云又拿出了两颗金珠递给那小厮。
绯云:麻烦再帮我准备两斤生肉,要上好的羊肉,切成手指大小,放在干净的盘中端上来即可。
绯云:对了,记得用清水泡一泡,泡去血水。
虽然这个要求有点奇怪,但是看在两颗金珠的份上,小厮还是满心欢喜的去准备了。
那边的老板又一次看了过来,绯云只是低头吃菜,并不理他。
没吃几口,那老板就端着一壶茶过来了。
萧瑟:这位姑娘,不知小店的菜可还合姑娘的胃口啊?
绯云:很好吃,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菜了!
萧瑟:姑娘喜欢就好。
萧瑟微微勾起唇角,自我介绍道:
萧瑟:在下萧瑟,敢问这位姑娘如何称呼啊?
绯云:我叫绯云。
没有说姓氏,是不方便吗……
萧瑟揣着手在绯云对面坐下,倒也没有多问。
萧瑟:绯云姑娘可还要加菜?
绯云:不了不了,这些就够吃的了,再加就吃不完了。
萧瑟:绯云姑娘孤身一人,是要去往何处?
绯云:去找一个人。
萧瑟:找人?
绯云:对呀,就是找人。
萧瑟:那姑娘可知要找的人在何处?
绯云:不知……
说起这个,绯云就觉得异常苦恼,她只知对方大约是往这个方向来,却不知道对方现在到了什么位置,而且只是幼年时见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了,也不知道对方现在长什么样子了。
应该……挺好看的吧,小时候就挺好看的。
萧瑟:既然不知道对方在哪里,绯云姑娘不如先在小店住下。
萧瑟:萧瑟不才,还有些消息渠道,绯云姑娘想找的人,萧瑟倒是可以帮忙打听。
绯云咬了一口酸甜可口的梅花肉,一边嚼一边打量对面的男子。
绯云:唔……那倒不用。
这人是来推销的,奸商!速速远离!
绯云:我知道大概的方位,顺着方向找过去,总能找到的,等雪停我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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