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无咎为人刚直守诺,性情固执,谢必安谦逊柔和,心思缜密。两人自幼结义,情同手足。
某日两人相偕行至南台桥,天将下雨,谢必安让范无咎在桥下稍待躲雨,自己返家取伞。岂料谢必安走后,大雨倾盆,河水暴涨,范不愿失约,死守桥下。不久谢取伞赶回,只见河水没过桥面,范无咎已不知所踪。
谢必安痛不欲生,从此只着白衣,无论晴雨都背着当日黑伞,神色癫狂,最终自缢于南台桥下,徒留那把见证生死别离的黑伞。
此伞被一商贾买下,置于中堂,此后家中怪事频生。房中黑伞常常无人自动,深夜更有男子不断在中堂徘徊叹息。
众人皆道谢必安寄魂于伞,怨恨难消。商贾请来道人将伞以符咒镇之,自此府中风平浪静,再无异样。不久,商贾外出访亲路遇劫匪,竟横死途中,府中大乱,此伞亦不知所踪。
背景故事写着是小白回家拿伞,小黑不愿失约而溺死于桥下。
但事实就真的如此吗?
宿伞的推演说的是两个人误伤了大员的儿子,两个人都认罪为对方洗去罪名,然后相约南台相见,后续范无咎溺亡。范无咎自己选择"真相",可以看作是范无咎自己投水而死的。
是执着于所谓的不愿失约还是被当时腐朽不堪的社会诬陷导致阴阳相隔,不得而知,不过,惜爱心中也有数。
—
推演中清清楚楚的写着:
节点1,同道
初见,何来一见如故?
使用诸行无常1/2/3次。
绑在一起的两块腰牌:依稀可以看到范无咎和谢必安两位衙役的名字。
—
节点2,忧
做恶之人!罪有应得!
击中求生者2/3/4次。
一张状书,地方大员状告衙役在酒肆伤其独子。
—
节点3,疾风
情义何苦?
谢必安追击1/2/3次求生者
行侠仗义换来的不一定是赞誉。
—
节点4,骤雨
浮名何用?
范无咎踩碎1/2/3块木板
“当天是谁动的手?是你还是谢必安?”
—
节点5,劫
命若蜉蝣,岂可撼树?
将1/2/3个求生者放上狂呼之椅。
一封密函,地方大员让县衙十天之内,给他一个交代。
—
节点6,一个理由
不可弃......
谢必安通过抛掷镇魂伞传送36/54/72米。
第一封认罪书,谢必安承认自己于酒肆伤人与他人无关。
—
节点7,一个借口
不可留......
范无咎通过抛掷镇魂伞传送36/54/72米。
第二封认罪书,范无咎承认自己于酒肆伤人与他人无关。
—
节点8 无人可安
身在绝处,并不是每次都可逢生。
谢必安使用摄魂吸取魂魄1/2/3次。
第五之香约一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