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王名程,性别男,今年32岁,身高一米八五,体重80公斤,现任恭州市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第二支队副队长。
作为一名从警校毕业的优秀学生,鄙人不才,只当了个副队长。
而现任恭州市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第二支队长,比我这个副队小了五岁,整整五岁!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如果换算成学校呢?
我在上高中,他还在上小学;我都会说话走路背诵《唐诗三百首》了,他才刚刚出生!
但别看他年轻,在我们恭州市局,那可是扛把子、是我们的顶梁柱、是我们的门面担当、是智商的天花板,是稳居恭州top 1的偶像大神,无论是什么样的案子落在他手上,仿佛都不是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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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队,下班之后我们去老李家吃饭啊!李嫂说今晚庆祝我们缉毒支队顺利完成任务,特地也给我们做了好多好吃的!”王程脱下惹眼的制服外套,换上自己的便服。
“不了,你们自己去吧,我晚上还要加班。”
正在整理剩余卷宗的江支队长闻言,手头一顿,看似漫不经心的回应道。
王程虽然已经猜到江停并不会答应和他们一起聚餐,但听到江停再次拒绝的声音,还是深深叹了一口气,和其他的队员陆陆续续离开了警局。
他们的江支队长哪哪都好,就是对除了工作外的事情都不怎么上心,就连平日的社交圈也相当匮乏。
而江支队长的恭州楷模,加班狂魔的称号,乃是公州市公安厅上上下下全体默认的。
有次江队出差回来,顺路去了一趟分局。
那里已经有个女人已经被关了整整八天,脸上的妆容早已花乱,手上的美甲脱落了好几个,原本精心打理的长发也已经有些粗糙凌乱,正苦苦哀求着分局的同志。
据说这是一个叫杨媚的女同志,被人指控用酒瓶子砸伤了一个老板,而监控摄像头却又好巧不巧的在这个时候坏掉。没有物证,那个男人找了几个所谓的在场证人,指认她是凶手,誓要把她死死钉死在这里。
杨媚死死攥紧那位同志的衣袖,声音几近哀求: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真的不是我打的他,你们要相信我啊!真的不是我,我没有打他,是他在冤枉我,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啊!”
被抓住的同志有些嫌恶的从她手里扯出自己的衣袖:“你呀,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说你是被冤枉的,那有物证吗?有人证吗?你说你是清白的,谁又能证明你的清白?”
江停听说杨媚的经过,亲自帮她跑了一个现场。
法庭上,威风凛凛的江支队长带着白色手套,与对面站在被告席穷途落魄的杨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凌厉的眼神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行云流水地从档案袋中拿出一堆搜集到的证据资料。
他的面容自信,平和而不带波澜的语调,却让在场所有人为之一振:
“这世上的事情只要发生过,就必定会留下痕迹和线索,你们几个花再多的钱,都不可能把谎言变成证据——”
“因为我才是证据。”
明明只是一个还不到30岁的年轻人,上位者的气息却震慑住了在场每一个人。
他在众目愧愧之下举起证物袋,在那透明的袋子里,装着只有绿豆大小的酒瓶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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