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夕从浑噩的梦境中醒来,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头昏昏沉沉的,他到盥洗室里用冷水洗了把脸。
走在校园里,依旧感到燥热。沈夕很想抽根烟,他跑到了便利店里买了盒十八块的黑兰州,他又想起了宋冬野写的那句歌词:陌生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
烟沁入肺里,他吐出烟圈,丝丝的白烟燃上了天。沈夕掏出手机,播了一长串号码,并夹杂着“#、*”等特殊字符。 十多秒后接通了,听筒里传来一个女的声音。
“喂,风,是你吗?”
“是我,阿月你还好吗,大家都怎么样?”沈夕靠在一棵梧桐树下,耷拉着脚,手机夹耳朵下。
“最近有任务,一队的出去了,我们待命。大学生活怎么样?临行前也不和兄弟们打个招呼。”
“挺好的,很平静,我很享受。”沈夕掐灭了烟,又接着说:“我遇见了一个女生,她的影子和她一模一样,遗世而独立。”
“真有这么巧的事么?你现在还好吗,情况怎么样?”能感受到女的话音中的惊奇和焦虑。
“现在好多了,就是觉得不可思议。”沈夕摇了摇头,语调很低下。
“是不是你想的太久了,产生了一种视觉和心理上的幻觉,那个女生只不过是和她有点相似?”
“太像了,我今天中午都失了神。你帮我查一下那个女生,她叫夏沫,X市的,和我同一个学院,也是今年入学的,看她俩之间有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之类的。要是给你带来麻烦,就大可不必了,毕竟我已经是局外人了。“
“风,你这是什么话!半个小时后给你结果,有电话接进来了,我先挂了,保重。”
嘟嘟嘟的回音荡在沈夕的耳边,自己终究还是没能走出来,沈夕苦笑着走向了食堂,肚子饿了。
晚上,沈夕坐在图书馆三楼大厅里的单人沙发上,旁边是一盆大叶绿萝,靠近窗的位置。他翻看着那本《1984》,饶有兴致。看书是沈夕抚慰自己的方式之一,他喜欢那些思想奇幻、构思巧妙、引人深思的作品,如同正看的这本,“老大哥、新话、电子屏、口号”这些对未来世界的想象让他的思维开始运转。沈夕看书速度很快,一目十行,但能记住每个细节,记忆力惊人,这也是他当年成名的天赋依靠。近三十万字的书,两个小时多就已经看完了,沈夕从来不做读书笔记,按他的话来说看完立刻能记住的是精髓,记不住的毫无价值。
沈夕在借还机上操作还书的时候,一个女生走了过来,很有礼貌地打着招呼,询问他这机器如何使用。“学长你好呀,我是新生,想问下这个机器怎么借书呀?”,还带点羞涩。
沈夕也是个热心肠,就教着她如何使用,她手里拿的是一本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看见书名,沈夕问“这不是家酒吧名吗,还是一本书。”
“当然,可有意思了。嘻嘻,学海无涯。学长有缘再见啦。”不等沈夕回应,打完招呼,她把书装进粉色的单肩斜背包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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