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了这片废墟。附近有村民被爆炸声吸引过来,讶异地看着我们几个人浑身是血地爬出来。我们匆匆离开了这里,阿杰把车停在附近的小路上。竟然还是那种超跑豪车。
他见到我的反应:“怎样?跑路就不可以开豪车了?”
“因为是豪车,反而没引起普通人的怀疑。”凌纶和我上了车。他确认我没有其他外伤后,用毯子把我裹了起来,“休息吧,已经没事了。”
车上有镜子,我看见自己现在的鬼样子,憔悴苍白得像个幽灵。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北上。”“去杀一个仇人。”
两个人同时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车行驶在野路上。我睡睡醒醒,每次都在噩梦里醒过来。有时候紧紧抓着凌纶的手入睡,醒过来的时候,他的手腕上被我抓出了一片淤血。
“睡吧,没事的。”他总和我说这句话。
我不敢睡。
“你想在下一座城市就把我留下。”
“不会的。”
“你会的。”
他不想带着我逃亡。
“——我杀人了。”我说,“一个L班成员和布鲁克,我杀了两个人。也许我也被通缉了。”
这让他的态度软化了些。
“再看吧。”凌纶无奈。
林谦最后告诉阿杰的地址,是阿杰与凌纶曾经“养父”的现居住地。
在此之前,林谦一直骗他们说那个人已经死了。但事实上没有,也许是担心报复,这个人这些年一直在改变住处。
“我都快记不清他的样子了。”阿杰开车时候喜欢打开车窗,让风呼呼灌进来,“也许算是慈眉善目?他哄我们去里屋陪客人的时候都是慈眉善目的。”
“别去想。”
“杀了他我就能不去想了。”
车并没有北上,而是拐向阿杰的目的地。在逃亡去北方前,那是他们最后要去了结的事。
和凌纶相比,他的烟瘾重得吓人,开车时候也是烟不离手。凌纶替我弄了安眠药,让我至少能平静入睡,每次在药物作用下苏醒,整个人就像从深深冰水中被拖出来一样一身冷汗,闻到车厢里浓重的烟味反而好一些。
“你趴车窗边抽烟怎么和小孩吹泡泡似的。”他嘲笑凌纶,“吹出去的烟有什么好看?”
他现在没有了那些浮夸的修饰,走在路上和个男学生没两样。阿杰开车时候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夹着烟搁在窗外,风吹拂过他白净的手腕,手腕上有陈旧的割伤疤痕。
L班成立后,他和凌纶从林谦的住处搬了出来,有过一段差不多两三年的同居。凌纶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都偷装了针孔监控,防止他在家自杀。和我享受濒死感不同,他是真的想去死。
后来他跟着附近马路边一个弹唱艺人学尤克里里,音乐让他感觉稍稍好过些。凌纶说你别不相信,这家伙以前杀条鱼都怕。
逃亡旅途没有多少娱乐,打开广播,只要是音乐有关的栏目全都在讨论杰克曼的事。阿杰打开车顶天窗探出身子大笑:“老子名垂青史了!”
“别乱用成语,这叫遗臭万年。”凌纶转头低低笑着。
我打开后座车窗,闷闷道:“那这车现在臭得和鲱鱼罐头一样。”
他看我,一直看着,不说话。
“你看我干什么?”
“我在想,你运气不错。”
林谦对我做的那些事,足够把一个普通人彻底逼疯了。
某种意义上,我对濒死和绝望的喜爱救了我。被囚禁逼疯也是一种濒死感,我至少勉强能从里面汲取些许正反馈,人格不至于被彻底破坏。
在逃亡的第七天,我总算可以不依靠药物保持睡眠超过三小时。凌纶总在我边上,他喜欢用毯子把我层层包裹起来抱着。这种让人回归襁褓的感觉能让所有焦虑不安都平息下来。
“小时候,他就这样安慰我的。”阿杰时常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抽烟,“不行,他果然不是我的那杯茶。和这种人在一起,负罪感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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