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里,我和晨惜就坐车回到了老家。
我的农村老家:破烂的砖瓦小屋
晨惜的农村老家:乡下小别墅
讲真,我本以为晨惜的老家是刷了墙漆的小房子。结果还是我太肤浅了......他的老家是很漂亮的小别墅诶!
晨惜:其实这套房子还有一个用处......
Nightshade:什么用处?
晨惜满脸娇羞,有些不好意思道——
晨惜:如果我很难追到你,我就会断掉你的手脚,把你关在这个孤僻的小地方。
Nightshade:......
为什么传统的病娇都喜欢断人手脚啊?
出于疑问,我大胆询问面前的病娇。
晨惜:断手断脚,这是最方便快捷得到恋人的方法。
晨惜:在我眼里,你连人都不是。只是我的所有物,过多的自我,只会让你有脱离我的危险。
连人都不是……果然!
晨惜:先行砍掉手脚,可以有效防止你逃跑。
我听着听着,就开始瑟瑟发抖了。
真幸亏我心软,答应了晨惜表白啊......
Nightshade:那你为什么后面没用这个方法?
晨惜:因为那样的你很无趣。
晨惜:我喜欢看你活蹦乱跳的模样。并且你吃软不吃硬,断手断脚只会让你更加讨厌我。
所以,他选择了时间更长,效果更致命的后者——驯化。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直接跳上床,搂着晨惜度过了今晚。
第二天清晨,晨惜一巴掌把我拍醒,我委屈巴巴的捂住脸。
Nightshade:你这么粗鲁,是会失去我的。
晨惜:我可以先第一刀砍死拐猫的。
Nightshade:......
我也懒得骂晨惜了,直接离开床,跟晨惜搬东西到附近的墓园。
在看到帐篷后,我不经吓得浑身哆嗦。
Nightshade:你...你该不会想让我在坟地里过夜吧?
晨惜:当然啦~怎么,难道很奇怪么?
何止是奇怪啊!你脑袋里他妈是不是没有浪漫这个词语!
但看晨惜的态度,好吧......看来不得不待一个晚上了。话说,晨惜的肚子好像有些微微隆起了。
算了,我还是继续讨好他吧。
我小狗献殷勤的在晨惜怀里待了许久,晨惜摸了摸我的脑袋,说——
晨惜:去附近的小溪抓点鱼回来,晚上给你烤鱼吃。如果你遇到围栏里的鸡,也可以抓点,都是我家的,你随意。
我内心一下子激动了起来,迅速跑了出去。
【十分钟后......】
我哭唧唧的举着受伤的手,跟晨惜告状——
Nightshade:鸡哥咬我!
晨惜:……
坏了,没想到夜影连鸡都打不过。
晨惜拿出创口贴,帮我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
晨惜:咬你的是哪只鸡?
Nightshade:我不知道啊?
晨惜:算了,你去玩吧。
Nightshade:哦……
晨惜把帐篷扎好后,就让我待在附近捡小树枝。
后来……我看见了两手都是伤的晨惜。
Nightshade:噗哈哈哈!怎么你也被鸡啄了!
晨惜:喏,鸡我处理过了。也切了,就是血有点多,别担心,那是我的血。
Nightshade:……
懂了,抓鸡无伤,用刀的时候伤到手了是吧?
晨惜把鸡放在烤架上后,哭唧唧的找我撒娇。
晨惜:夜影,好疼……
Nightshade:……
我怀疑你是故意切自己手的,好让你有理由,让我给你包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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