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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灿烈回到朴公馆的时候,饭菜已在餐桌上备好,却没见你的身影。
朴灿烈:(问佣人)“小小姐人呢?”
他今日特地给你说过了要跟你一起用晚餐,你不可能不等他先吃。
万能角色:佣人:“回督军,小小姐在楼上书房里练字。”
万能角色:佣人:“需要喊小小姐下来吗?”
朴灿烈:“不用。”
朴灿烈将脱下的大衣递给佣人,就往楼上走去,边走边吩咐道
朴灿烈:“晚上睡觉前记得给小小姐准备热牛奶。”
万能角色:佣人:“是。”
朴公馆的书房很大,一年前你学业繁重需要更大的学习空间后,朴灿烈就在自己的书房留置出了一个空间,专门给你学习用。
朴灿烈推开书房的门,朝里侧走去,皮靴落在地面发出清脆地声音。
听见动静原本垂眸认真书写的女孩抬起眼眸来。
瞧见朴灿烈时,女孩眼眸在明亮灯光的照耀下更是发亮。
乔玥:(笑)“哥哥,你回来了。”
你说着就要放下毛笔起身,却被朴灿烈抬手的动作拦下。
他朝你稳步走来,视线停在你手下的毛笔字上——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做鸳鸯不羡仙。
两句颇有诗意的情诗,女孩的字娟秀却不失大气,在笔锋之处锋芒毕现不知收敛,这是朴灿烈写毛笔字时的习惯。
你幼时,是他教你写的毛笔字,竟也将他的习惯都学了去。
不过相比于这个,朴灿烈更好奇你为什么会写这两句诗。
朴灿烈:“为什么写这两句?”
乔玥:(笑得温婉)“因为……想送给哥哥。”
朴灿烈:?!
你这话含义暧昧,很容易叫人多想。
然而你的下一句话就叫人打消了不该存在的旖旎心思。
乔玥:“哥哥不是要成婚了吗,妹妹想聊表心意,送副字给一对新人。”
朴灿烈:“…多谢皎皎。”
乔玥:(苦恼地咬了咬唇)“但是,哥哥,这个羡字,我怎么写都写不好,你可愿教我?”
朴灿烈:“好。”
朴灿烈说着拿过暂时被搁置在一旁的毛笔,拿在手里,他才发现,是多年前,你毛笔字刚练出些成果时,他作为奖励送给你的那只狼毫笔。
包括一旁的砚台,还有被放在笔盒里的钢笔……
经年累月下来,你所用之物,皆出自他手。
朴灿烈一时心头被莫名的情愫充斥,发了下愣。
你见朴灿烈出神,没动,疑惑地唤了声他
乔玥:“哥哥?”
朴灿烈这才回神,握着那只狼毫笔在宣纸上挥洒,很快一个“羡”字便出现。
而这个“羡”字,竟是难得地没有那么锋利,规规矩矩,现出了主人的几分温柔。
字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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