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曦臣的要求是:如果是魏无羡重生,就把他带回云深不知处,想办法悄悄带回,软禁起来。因为他知道,若是让仙门百家再杀一次魏无羡,他恐怕就要失去亲弟弟了。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当仙门百家齐聚乱葬岗伏魔洞时,除了立正站好一地的走尸外,洞中还有一人背对着众人而立。
那人一手拿剑,背负一把七弦古琴,琴身比寻常古琴要窄,通体乌黑,木色柔和。这男子束着一条云纹抹额,肤色白皙,俊极雅极,如琢如磨。从头到脚,一尘不染,一丝不苟,找不到一丝不妥贴的失仪之处。(原著)
这人正是蓝忘机,自从接到蓝曦臣的传信,他就即刻动身来到了乱葬岗,想着如果是魏婴,就把人带走再说,可是……他已经找了整整一夜,除了走尸,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蓝曦臣快步走上前,转到弟弟面前,刚要说话,却是一顿,因为他看到了蓝忘机的双目充血,这分明就是一夜未睡的样子。
“含光君还真不愧那‘逢乱必出’的美名啊,走到哪都能碰到啊!”一声冷笑在蓝氏双璧身后响起。
蓝忘机这十三年来,为了寻找魏无羡,从来不挑择夜猎对象,也不会因为这个妖魔鬼怪不够凶悍、杀了没什么名声而不来。只要有人求助,他便会到,只想求得一丝能找到那人的机会。因此,也有了“逢乱必出”的美名。
这是世人对含光君夜猎出行的评价,也是予以他品性的赞扬。江澄此时用这种口吻说出来,实在不怎么客气,蓝曦臣身后跟上来一群他家的小辈,听了都觉怪不舒服,其中一名叫蓝景仪的少年心直口快,道:“江宗主不也在这里?”(原著)
一个浅色轻衫的少年从兰陵金氏的阵营中闪出,道:“杀魏狗,当然要来!”
这小公子眉间一点丹砂,俊秀得有些刻薄,年纪极轻,跟刚刚说话的蓝景仪差不多,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身背一筒羽箭、一柄金光流璨的长剑、手持长弓。衣上刺绣精致无伦,在胸口团成一朵气势非凡的白牡丹,金线闪着细细碎光。(原著)
蓝忘机充血的双眸似乎红色更深了,回头看了一眼那少年,却没说话,那是江厌离的儿子,金凌。
“好了诸位,既然这些走尸并不伤人,那我们先找找看,到底是什么让它们聚在这里的?”金光瑶上来打圆场,今时不同往日,金光瑶是仙督,一声令下,众人莫敢不从,四散开来找不同去了。
“不知含光君可发现了什么?”别人四散走了,江澄、金光瑶和聂怀桑却围了上来。
蓝忘机沉默不语。
蓝曦臣心中叹了口气,同时也松了口气。
叹气是因为他知道此刻弟弟的心中必定是失望极了,心情定是糟糕透了。
松气是因为并没有魏无羡的影子……
蓝曦臣拍拍蓝忘机的肩头,轻声道:“忘机,你都发现什么了?”
兄长询问,蓝忘机才惜字如金的道:“和你们一样。”
“你……”江澄阴着脸,转身走了。
仙门百家就这样在乱葬岗上转悠了一天,愣是什么都发现,就连最开始拿着不会反抗的走尸练手的小辈们,也都感觉无趣的停手了。
月光如练,撤了满地的光华,仙门百家正不知何去何从时,走尸们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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