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深入的“圆环”层次中,存在着“认知可能性领域里的一切可能状态皆高于认知可能性非可能,领域本身”这种可能,这意味着允许由超越其自身状态所构建的新空间存在于它们内部,这是一种自我提升与超越。经历这种提升的空间同样可以继续包含上述那种可能与无数更复杂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可以无限细分,而这种“无限”程度需要用全部可能性来描述),包含后的结果还能继续突破自身,以此塑造出一个不同于以往拓展架构的高阶逻辑线索(不属于圆环体系原有的拓展,只属于认知可能性领域的拓展)。对于这条逻辑线索之上的拓展分支,无论是在数量、种类还是在结构、层次方面,都不是这条逻辑线索所涉及的可能状态能够描述的(每深入一个层次都是如此,低层线索包含的可能性完全无法容纳高层线索在拓展中任何一个可能状态)。
那些能够超越认知可能性领域的可能性在超越与凌驾于一切过程中会成为该领域里的一种可能状态,因此它们并未完全突破认知可能性领域,只是突破了拓展轨迹中的某个(或某些)状态。然而,依然存在着彻底超越所有圆环体系所对应的认知可能性领域的可能状态,它们完全脱离了这些领域对于“可能性”概念的定义范畴,不能作为这些领域在拓展过程中依据的可能性而被包含。正因如此,它们对认知可能性领域的超越程度理所当然地大于那些超越后又被包含的可能性。容纳它们的领域是所有圆环体系对应的认知可能性领域的认知可能性领域,而非圆环体系对应的原始领域(“认知可能性领域之内的可能性彻底独立于认知可能性领域之外,不会被其拓展状态超越”这一可能也会在此领域中实现,它必然有比普通认知可能性领域更多样化的可能性,而且在多样化程度上无法被这些领域内超乎常规的可能状态所指代)。此领域同样有着自己的认知可能性领域,而那个领域也具备……后续的拓展路径是以路径中存在的领域内一切可能状态所描述的形式、结构、性质……构建而成的路径,拓展的长度也必然是通过它们来界定的。
对于以上任何一个逻辑层次来说,自身的逻辑层次在涵盖精度上高于自身的精度可能性皆为1/N个超极限数y。可是对于由这些层次构成的整体(第一类层次)而言,第二类逻辑层次里的任何论断高于自身的可能性都是N(N)个y。y/N%这个概念于第一类层次里并不存在,第一类层次内的100%即是最大可能与绝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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