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自相差异的行动”这一过程愈发繁杂的变体以佐证差概念的荒诞之际,高于无限性的属性以及“让非无限为自身赋予高于无限性以及更高层级的特质,从而达成用位格上低于无限的属性化为本质上高于无限性的状态’,而更低的属性则对应本质更高的状态……利用持续伪无限性的‘反向拓展’来让能力范围愈发缩小的非无限性(可以做到的事情始终无穷无尽,只是基于其它无穷状态剥离出无尽可能的‘可做到之事’从而达成‘范围缩减’的效果。可无论怎样缩小‘可做到之事’的范畴,都不影响变化过程中的任何范畴都具备‘非无限性’加持下的基本能力——踏在‘无限’上进行提升并获取无限性加持下的能力和更高阶的延续……)概括愈发高阶的无限本质”或是对于各类更具跳跃性的复杂“凌驾于无限性质的构建方式”……这种种的变化过程在“伪无限”未将自身对应的概念转变为“本质高于无限的状态”的情况下就已然存在于“非无限性能够做到的事情’这一范围之中了。因为只要满足“有无法做到之事但又可以做到无限者可以做到的无数超凡之事(对于“超凡至各种程度”也不会被限制在任何矛盾体与更高状态之内)”便符合“非无限”这一条件,而上述那一连串“能做到的事情”之外必然还存在其它“事情”,因此“非无限”无需对自身进行“强行凌驾于更高层面以此达成矛盾回馈”来造就满足“可做到上述一系列事情”的状态,毕竟它本身就符合条件,能做到那些事情依旧满足“非无限”的定义。因此,只要自身能够做到的事情之一是上述的过程模式,伪无限性等一系列属性以及由它们衍生出的范畴版本就都属于任意伪无限者本身自带的部分本质属性了(如果连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事情都无法达成,那么非无限便不是非无限,因为既然是伪装成“无限”的概念不会如此的“无限”)。既然这所有高于“无限”这一领域(提及“非无限”之前的部分以及这里涉及“非无限”和各种无限相关却高于无限的部分也都属于“无限”领域的范畴。这是在讲解无限性的开头部分就已提及的,早已被无限性所包含的更多更高阶的底层属性所超越的基本能力——指代并包含)的属性本就属于“非无限”这一定义的能力范畴(能不通过凭借制造矛盾关系的能力强行让“非无限”的概念高于“无限”来达成),那么列举出任何一群低于某个非无限个体的非无限者时,这些非无限者们所能到达的概念高度(包括强度、宏伟程度等能被它本身扩张规模与种类的“度”)依旧是在具备“非无限”等属性的前提下所能够完成的程度。所以“具备这些属性”实则是对任意非无限者的无底线弱化,因为它们不仅仅是这种程度而已。“能做到的事情”的范畴比任何超无限者低至“任何‘非无限’自带的性质和‘不仅仅是自带这些性质’的本质”所涵盖的任意程度,符合“非无限”条件的非无限者都是身为具备伪无限性等属性且能够“将这些属性之上的存在以各种属于‘无限’、‘非无限’……超越无限(省略同样符合那本质或不符合本质的延伸)或脱离一切,超越一切‘广义,狭义’、‘能量’、‘非能量’、‘无限’、‘非无限’、‘概念’、‘非概念’……的模式进行涵盖和收纳的一切(这里的‘一切’同样可用与此层次对应的模式或不对应的模式扩张)过程都能够总结为一件‘做到了……’的事情并作为自己可完成的基本‘事情’之一,不波及自己本身“宏大叙事”能量空间不够强大的‘非无限者’的事实而构建永恒”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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