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我一只主导自己人生的笔,妄永坠夏海。
余笙从小相信自己不是一个幸运的人,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一个很疼爱她的奶奶,为她屡屡破戒的爷爷,一个严肃但爱她的爸爸和一个不想要她的妈妈——林女士
那天梦碎了,林女士带余笙离开了那个温暖的家,而余笙的噩梦也由此开始了。
林女士带她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指着那个陌生的男人,让余笙叫舅舅,可林女士当天就把余笙扔在了那里。余笙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余笙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刚开始还好,最起码一天三顿,不愁吃喝,后来啊,每天早上给他们热牛奶,生火,中午做饭,……
余笙以为自己宋笙的日子就这样。可林女士出现了,她指这余笙的鼻子骂,从家里百般宠爱的女儿,成了一个伺候人的丫鬟不好受吧。
林女士手拧着余笙的耳朵,余笙被带上了车,转眼间就来到了民政局。
办完离婚证,林女士拉着余笙的手,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孩他爸,余笙这孩子也跟了我很长时间了,让她回家收拾收拾东西吧。”
“笙笙,你想去吗?”
“爸爸,我想去。可能以后我就见不到了吧。”
可林女士带余笙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小贱种,你就在这呆着吧,我不会让你享福去的。你可不要恨我,要恨就恨你自己,谁让你当年没在山上被野兽吃掉,而被我捡到了呢?要不是我心善,你早成了孤魂野鬼。”
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余笙不知自己该去哪?世界之大,却无一处融我。余笙走啊走,走到了公园里面,看到了花是如此的美丽。天边的云霞是这样的耀眼。人生是不是还很长?我是不是不该放弃自己?
余笙瞄到了一张长椅,长椅下面的缝隙刚好够我躺进去,不至于被冻死。想着她不由得加快了动作,可地面的温度让她浑身一抖,她抱紧了单薄的身体。当云霞再度升起,余笙不由得庆幸自己活了一天。
余笙自言自语的说着:“我的命很硬,我不应该放弃。这时肚子传来了咕噜声,余笙望着自己肚子,抿了抿干涩的唇角。一步步走向垃圾桶。[也不知道是谁把一块完整的蛋糕扔里面了,那他不要了,是不是我就可以吃了?那我就不用死了]余笙的脸上出现一抹轻松的笑意。她吃掉了那块蛋糕的。
余笙的眼角看见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她想也不想的追了过去,可转眼间小猫就不见了,余笙找啊找,只撇见了一抹身影,在墙角边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余笙吓得一抖。可终究抵不过心里的好奇心,走了过去。墙角的小少年,在那嘎嘣嘎嘣的咬着糖果。小少年不知怎么的瞅见了余笙。看着她眼巴巴的眼神,小少年鬼使神差的伸手掏出了一颗糖,递给了余笙。
余笙小心翼翼伸出手去接那颗糖。小少年出声:“咱们比谁咬的响好不好??望着少年那殷切的眼神。余笙,不由得点了下头。
小巷里同时传来了两道咔嚓咔嚓的声音,忽然在墙对面传来一声呼唤;“毅儿,吃饭了”小少年连忙应了一声:“我叫沈毅,我家住在请对面的院子里,明天咱们还一起玩”,说罢便跑远便。
余笙望着那飞奔的身影,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真好,还有人叫他回去吃饭。今天是他拿的糖,明天我该怎么还给他呢?我没有钱买糖啊,怎么办呢?要不我攒够钱买糖了,再来和他玩吧
余笙开始从各处捡瓶子,捡了好多麻袋,可始终没够50元买一个超大棒棒糖。可余笙想和哥哥玩了,要不先给他来四个小糖,然后我再给他买超大棒棒糖吧,就这样干。
余笙刚走到巷子的转角,只见沈毅上了辆车,她高声叫道:“沈毅哥哥。”
可汽车连个响都没有就走了,余笙在门前等啊等,一直等到了天黑
“小姑娘,你是在等这家人吗?这家人今早刚搬走了。听说要去云龙念书去,那云龙可是一个大地方,花费肯定要很多,这家人可真有钱。”
“大娘,那他们以后还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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