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昨晚上发出去的事件引起社会的轰动,已经在各处疯狂转载
虽然有很多人不愿意相信一个正值大好青春的女孩就因为向别人受到欺负时,伸出援手就反被囚禁折磨失去了生命。当他们看到最后一句话:根据前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卜市警察局立的案件
有能耐的网友就直接抓住警察局的bug黑进了退出来时还帮警察局修复后又加强。
在当地的一些青年和一群自告奋勇的网友(其中不乏蹭流量的)到警察局询问,但给卜市的警察局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网警想删除上面的帖子,发现根本删除不了只能连夜召开会议商议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因这件案件还没有过上诉期,大批网民向法院警察实施压力提出重新审理与调查
警察局会议室,“简直是在危言耸听!我们记得那个案件女孩是存活的!根本不是这帖子上面这样的”
以前处理那件案件的警察们明明记得被囚禁的女孩是还活着,怎么会像帖子上面是死亡状态?
“现在网上网民们的情绪很不稳定,我们需要拿出充足的证据拿给广大的网友看看!安抚他们的情绪。明白了吗?”“明白了”“明白了就赶紧行动,快快快”
警察们出去后就开始进入工作状态,不久就查出那次案件的受害者许初初死亡信息。让前些年处理有关案件的警官们沉默
当初都见过女孩的人都伤心不已, 毕竟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从自己手中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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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官网发布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对于近期广大网民对徐某的判决多有不满,现对徐栌的重新审判最终判决结果如下:非法囚禁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将一审所判三年改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
最后给大家科普一下: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家一定要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违法乱纪’
关注这件事的人们收到法院发布最终结果,但有些人觉得这样的判决结局并不好
我才不管这些,我只想把男主永永远远定死在监狱里。利用舆论压力就算男主有本领也跑不掉,出来也不会找到许初初的下落。昨晚上我向柚宝宝提出来的要求就是希望让‘许初初’这个名字查询出来只有两个字‘死亡’!
这样我的小幸才能像现在一直幸福无忧无虑的活下去
果然这种小问题是难不住这些本不存在的系统
我跟柚宝宝看到这件事解决完成了,也是打算离开。这时从门外冲进来一抹粉色身影将我紧紧抱在怀里
我冷静抚摸着许幸的脑袋,柔声说:“幸幸,怎么了?”
“呜呜呜,敏姐姐真的谢谢你们!!你们帮我太多了,这让我怎样报答你们!”“乖乖,你早就帮我们了”
许幸抬起头,泪眼汪汪望着我问:“什么时候?”
“就是......” 我宠溺用手刮刮她的鼻子“是你永不放弃的决心”“真的假的?”“当然是真的所以幸幸你一定要勇敢的活着,活得精彩”
“好,敏姐姐我可以叫你姐姐吗?”“你不是一直叫我姐姐吗!”“不一样,姐姐这个称呼对于我说是不一样的”
“我呢我呢?”柚宝宝贱兮兮凑近我们,揽住我的脖子
许幸被柚宝宝逗笑,笑嘻嘻对她说:“嘿嘿,柚姐姐你也永远是我的柚姐姐嘛”
两人又在一旁嬉笑打闹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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