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北方正值酷暑,太阳晒的青石板发烫,可是怀中的身体的温度无法挽回地逐渐下降。
意映突然想起了什么,一骨碌爬起来,捡起匕首,狠下心刺了一刀,血再次流成线,她忙丢下匕首,弯曲手指,用掌心去接,一下一下喂进喧昼的嘴里。两个人的血混合在一起,竟然无法分辨彼此。
这是最后一丝希望,也许身为“鼎”,她的血能创造奇迹。
可惜幸运从不眷顾野心家和叛逆者。
“喧昼姐姐,让你离开,你不听话,现在好了吧!”意映认真地在衣服上揩净自己满是血污的手,摸了摸喧昼冰凉的脸颊。
“明知听话就能活命,但是我们却都选择做不听话的小孩,哈哈。”
意映摩挲了一下随身的戒指,取出一个袋子,又从锦袋中拿出了一颗血红色的果实,塞进了喧昼已经不再流血的嘴中,“这个是白䓘,很甜的,比蜜枣还要甜,吃了它,做的梦都会更香。”
“其实在外这十几年,我一丁点苦都没吃,过得很快乐,如今到家了,反而觉得有点累。”
“说起来好笑,我从前觉得他们都亏欠我,连上天都应该补偿我,现在我才明白,是我自己不配。”
意映拿起一颗白䓘果含在嘴中,靠在喧昼身边,话音显得含糊不清,“剩下的……就不给你啦!”
说完将锦袋小心地放在地上,拾起丢在地上的匕首,在已经愈合的伤口附近,又深深地划了一刀。
这一刀划得很艰难,手腕是身体最灵活的关节之一,这里经络肌腱遍布,利刃对上它竟然像是钝刀子割肉一般,反复拉锯,不断切割,血仍然是缓缓地流出,慢得令人烦躁。
意映想要训斥喧昼,选的什么破玩意,一点儿都不好用,一回头才想起来,她再也听不见了。
现在才知道,阿婴当初看的那些话本子都是骗人的,一箭穿胸多痛快啊!现在剌得这么费劲,还疼地钻心,这种不上不下的处境实在是尴尬。
意映又拿起了一颗血色珠子丢进嘴中,清甜溢满口腔。
一刀不行就再来一刀,就不信了,啧。
这血太脏了,红的发黑,呼吸声也很吵,手腕痛得人想以头抢地。
不知过了多久,意映的刀刺破了某个位置,血液小股激射出来。她顿感舒畅,丢开匕首,去摸袋子。
好可惜,空了,一颗也没有了。
这时头顶的天空慢慢暗了下去,花园里有浓烟蔓延开来,深处仿佛有火光。
珠宝店的矮人老板眼睛何其毒辣,不着痕迹地上下一扫,就知道眼前客人是个不差钱的主。他恭敬地接过对方递来的簪子,粗粗一看,不禁疑惑起来。
“公子,这簪子周围原来镶嵌的不是珍珠吧?”
“这簪主体是玛瑙,四周却又搭配品质极佳的明珠,用料是极品,却喧宾夺主了。”
“您的确是行家,老板,这簪子是我自己改的,我不通此道,做的粗糙,您能给调一下吗?价钱好说。”
“这簪子要送给一位品味不俗的小姐。”
老板的皱巴巴的脸笑成一朵菊花,“您放心,小店一定改到您满意为止。”
还要恭维几句时,却见客人面色骤变,丢下一个荷包,留下一句“簪子先寄放在这。”就匆匆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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