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再不喜欢下雨天
他说帮他拿好花,因为他要去见他的姑娘,已经同父母说好要娶回家的姑娘,还没有过门就忍不住叫老婆的姑娘。
在遇到程斐之前,姑娘是不喜欢下雨天的。
这样的天气可能会让别人心情愉悦,抱本书卧沙发里读一下午,丰富精神世界的同时感受闲暇时光,好使神情愉悦。但姑娘不同,只要天上神仙不如意端起浇花的水盆往人间泼时,就恨不得在每一处需要经过的地方安上花洒,方便随时随地洗去身上那股说不上来的黏糊,以此保持干净。当然,这干净指的是身体而非精神,也由此可见,姑娘有洁癖。
如果说,姑娘是个恨不得有种能让世界上所有灰尘消失干净超能力的中二少女,那程斐就一定是与之截然相反,想让世界上所有人都活泼好动,小到上树掏鸟窝,下河抓小鱼,大到徒手翻越喜马拉雅,无氧潜入阿拉斯加的有病青年。
这样奇怪人设撞在一起产生的化学反应简直能让所有人为之震惊,拍手叫绝到把人手拍烂都只会惭愧自己能力表达太弱,直恨不能原地放烟花,好遮盖一下这俩二逼发出的刺得人眼生疼的光。
好吧,我承认,上列描述有夸张手法的运用,但关于中二少女与有病青年的标签,绝对是最符合这俩人的描述。
那为什么说姑娘在遇到程斐之前不喜欢下雨天,是遇到之后才喜欢上的,还是某种契机被姑娘误会,难不成真有人拥有让人变换喜好的超能力?这些个问题的答案,我只能给不确定,不过姑娘却是实实在在遇到程斐之后简直恨不得爱上下雨天。
万事万物的相遇都是上天的安排,也是赶巧,姑娘遇到程斐,就是在她最讨厌的下雨天。
姑娘是个爱干净的,也是个经常没脑子的,她厌恶下雨却经常忘带雨伞,好巧不巧,上完专业课的那天下午刚出教学楼不远,天上就稀稀拉飘了几滴水。姑娘感觉不妙,撒腿就往旁边的小卖部跑,赶在落大雨之前在小卖部门口占领一席之地,紧挨着门口。
她看着天逐渐灰蒙蒙,手捏着项链上自带的彩虹吊坠,心里默默从零开始数,没到三十,轰隆隆,天边传来震响,下一秒,豆大的雨倾盆而下。
姑娘呼口气,松了吊坠低头抚平身上跑皱的棉布裙,她暗喜,庆幸自己跑得快,虽然在三十多度的天站在小卖部门口躲雨身上会黏糊,却也好歹是不用淋成落汤鸡,避免了感冒发烧的风险。
程斐,就是这时出现的。
他虽然也是小说里的男主,但不同于其他身穿白衬衫,撑把黑伞闪亮登场,好完成英雄救美戏码的白马王子,只穿了T恤和牛仔裤的程斐显然过于普通,甚至与自己女主角第一次见面,就弄湿了人家的棉布裙,让姑娘回家好一顿洗,差点儿把棉布裙扔了,后又一想自己花钱买的,便不舍得了。
于是,身边突然冒出个从雨里奔过来的男生时,姑娘被吓了一跳,抬头看一眼男生的脸,具体长相没记住,只看到这人头上脸上全是水,噗哒噗哒直往下滴,再低头,自己身上的棉布裙染上些泥土的褐色,露在外面的小腿肚上也被溅了不少,而罪魁祸首,就站在旁边。
姑娘生气,瞪着男生换来一句对不起和一瓶乌龙茶,以及,被人强行塞进怀里,写着对方微信联系方式的纸条。这东西不是她想要的,着实是被那人硬塞给的,拒绝不了。
真的。
晚上,姑娘洗完澡躺床上,瞥向书桌时才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事,又爬起来拿了那张被揉成一团的纸,缩进被窝里。
她按着纸上的号码输入,蹦出来的是个有着可爱猫猫头像的,微信名称是程斐。“程斐?”姑娘念着那人的名称,添加了联系人。
这回,不是姑娘矫情,一口咬定对方就是在等她,对方秒速添加,附带的还有一句对不起。[没关系,方便说一下名字吗?我备注一下。]他回【微信名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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