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阳光跟个调皮蛋似的,透过窗户就往房间里蹦,照得那叫一个暖烘烘。结果嘞,这两位大神愣是睡到上午 10 点才迷迷糊糊地睁眼。估计是昨晚嗨过头,跟夜猫子似的熬太晚,这一觉睡得那叫一个香,连个梦的影子都没瞧见,简直是“睡神”附体。
起床后,两人随便扒拉几下脸,就准备出门搞事情。林雪心里直犯嘀咕:“罗浩这一身行头,简直就是个‘时尚灾难现场’,就这模样出去查案,不得把妖怪都给吓跑咯,还没等动手,就得先被人当成‘珍稀动物’围观。”
说走咱就走,两人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向车库,开着车就往市区狂飙。一路上,林雪绞尽脑汁,琢磨着怎么把罗浩这“山顶洞人”的形象来个天翻地覆。再看旁边的罗浩,那表情就像个丈二和尚,完全搞不清状况,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一场怎样“惨绝人寰”的“时尚改造大冒险”。从林雪家到市区可不近,车轱辘都得转个三四十分钟。林雪像只欢快的小鹿,蹦跶进一家男士时尚店。她那牛仔裤一穿,俏皮劲儿立马就上来了,这颜值在鲁东那可是相当能打。可让人惊掉下巴的是,她身后居然跟着个“怪咖”。
这小伙儿瞅着也就不到二十岁,上身一件长袖衬衫,短得跟缩水了似的,袖子还被林雪捯饬得像个小卷饼。下半身更绝,一条紧身运动短裤,紧紧地箍在腿上,仿佛在呐喊:“看我,看我!”尤其是罗浩那魁梧身材,某个部位一突出,好家伙,这短裤直接把他的“优势”展现得淋漓尽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行为艺术呢。再加上那一头乌黑长发,穿着女士款式衣服和草鞋,简直就是“火星来客”。林雪带着罗浩进店,众人皆愕,店员还算淡定,齐声喊:“欢迎光临。”估计心里都在想:“这漂亮妹子咋带了个‘神经少年’,难道是在玩什么新奇的‘角色扮演’?”林雪可不管这些异样眼光,直奔衣柜,开启“选衣大师”模式,营业员推荐的统统被她 pass,那眼光和想法,简直是“时尚女王”附体。没几分钟,就像个得胜的将军,拎着一整套装备,拉着罗浩冲向更衣室。林雪霸气地说:“进去,把你这身‘奇装异服’换了。”罗浩接过一堆衣架,有短袖、外套、皮带,还有内裤。这时候林雪才发现忘拿鞋子了,看着罗浩那双“辣眼睛”的草鞋,林雪直揉太阳穴:“你脚丫子几码的?”罗浩一脸懵:“几码?”林雪一看这情况,也懒得追问,直接从更衣室翻出一双塑料拖鞋甩给罗浩:“几码就是问你脚多大号,瞅瞅我的,36 码,这鞋码就像个神秘代码,专门给脚配对的。你先趿拉着拖鞋进去换衣服,我去给你找双合适的‘战靴’。”林雪就像教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给这个刚入世的“小道士”普及现代知识。罗浩呢,觉得这一切都新鲜得很,心里直叹:“这世界比我那深山老林可热闹太多了。”以前在山里听师傅念叨外面世界乱,他也没当回事,现在出来一天,好吃的好玩的见了不少,就说那早餐小笼包,差点把他的魂儿都勾走。这对于罗浩这个“深山吃货”来说,就像发现了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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