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恋爱一场番外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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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16 (3-1)

光头强:等一下,你有什么证据说我犯法,我可是守法公民。

余基裕:别着急,慢慢来罗列!

懒羊羊:快点开始,我们也想知道光头强的秘密~

颜昭熙:好勒!

颜昭熙:第一罪: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光头强:???

灰太狼:说人话。

懒羊羊:这还需要解释嘛!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来。

路昊明:看过熊出没的话,都知道强哥掏出电锯,就一定会跳出两个大汉。

路昊明:那么让我们有请我们的人证——熊大熊二。

熊大:嗨!

熊二:嗨!

光头强:这...我...,他们不就是普通的动物嘛,据我所知,只有不是那种动物,捕杀是不犯法的~~~

熊二:别看我们一副熊样。

余笙:他俩可是名副其实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光头强:什么?我的天呐!你俩居然是二级保护动物!

余笙:这就是你读书少了吧!

林佳甜:你确实没说错,《*********》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光头强:可我也没抓到他们啊!

喜羊羊:什么?你确定?

美羊羊:我刚才还仔细的看了一看熊出没系列,我记得有一集李老板让你取熊胆的。

熊大:对对对,我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王令:另外我说一下,当你举起猎枪之时,就已经违法了。

光头强:。。。

灰太狼:光头强都懵逼了,光头强都触碰法律了,为啥没抓?

石彰:这件事情啊!第一季很难说,第二季的话就很好说了,毕竟他捕猎熊大熊二,是很正常的,毕竟他有猎人证。

孙蓉:况且棕熊还被列入濒危红色名录。

光头强:我去!

孙蓉:你这波操作属实是在法律上反复横跳啊😂

王令:这样讲,也不严谨。

惊柯:确实如此,因为如果你要是再野外遇到狗熊,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就算把熊大熊二上西天也不犯法。

熊大:。。。

熊二:还有这样哒!

呼延鬯:所以光头强的行为叫?

沸羊羊:正当防卫?

陈槿妍:不不不,那是与人发生打架那些的。

喜羊羊:这是紧急避险。

甘链:没错。

光头强:还好不犯法~呼

石彰:但是问题来了。

光头强:???

灰太狼:啥呀,快说。

夏宇琴:在剧中,强哥你可不止一次想把动物们卖到马戏团和动物园哦!

光头强:说这话的,你总得有证据吧!

熊大:有我和熊二这俩个人证还不行???

夏宇琴:诶,给他个证据也无妨。

林亚静:如在李麻花出狱的时候让光头强继续砍树。

皓月公主:然后呢?然后呢?

林亚雯:可光头强却这么说

林亚雯:

林亚雯:说要弥补之前的损失。

光头强:啊!这…

灰太狼:强哥啊,强哥,我只能说,你这可真滴太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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