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与沈慕之能够成为亲密的朋友一是因为家族原因,二便是因为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
沈慕之来这所院校是因为对这个播音专业感兴趣,萧逸亦是。
沈慕之本不该来此,因为沈家就只有这一位小公子。
但由于是独子,备受宠爱在沈府没人会违逆他的正确看法与主意,他自小性情乖戾,不听父母尊重的“安排”。
沈老爷和沈夫人是压根管不了他,都希望慕之能够尽早收心,接手家业。
“万金难买我乐意”这是沈慕之很喜欢的一句话,从此可知他的“潇洒随性”。
沈老爷和沈夫人深知,如果沈慕之自己不愿意回家好好干事业的话,得到了他的人也没用,心不上公司。
就好比整日在沈宅中的沈二爷,心里没有家业与家庭,早过而立之年却没有碰过姑娘,勉勉强强看几个公司文件老大不乐意地在上面签上“沈欢”二字。
萧逸则是因为他是家中最小的公子,受到母亲的宠爱,但得不到父亲的认可,因而与公司的顶层管理无缘。
萧逸可比沈慕之更加爱美人,但萧逸要专情些,不会涉猎地太广泛。
而沈欢却将“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奉为圭臬,对于他来说,只要是容貌生的好看的姑娘,都是他沈欢所喜爱。
正因为沈小公子来者不拒,所以才会有意卿这么一位红颜。
意卿的眼光是不错的,知道沈慕之对待感情比较随性,便想将景舟“收入囊中”。
意卿前几日同她的小姐妹们分析过与自己走的比较近的三个男生,她分析起来有模有样的,好像这三人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景舟专情,做爱人是最合适不过的。慕之风流潇洒,是一个不错的蓝颜。成思出身书香之家,身上书卷气很足,作为老友闲来饮茶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意卿的几位小姐妹容貌尚可,但她们太过肤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让黎成思敬而远之。
其中那位白胖学姐更是一心都扑在成思身上了,而黎成思态度冷漠,不是很乐意理会这个女生。
意卿和沈慕之的关系是不错的,但确实是纯洁的友谊,两人心里都明白。
意卿内心:我意卿才貌双全,何必跟沈慕之这种不沾家的花花公子?我值得一个视我为掌上明珠的人。
沈慕之内心:意卿太爱玩了,夜店蹦迪、暴露热舞,这种女人没有一点正经人家的样子,也就只能做玩伴,喝喝酒跳两支舞。
见意卿拿手机拍照的手僵在半空,黎成思继续说“你是否想过,你的喜欢已经成为了景舟的一种负担。”
意卿唇角上扬起一个玩味地弧度,轻笑着说“你不也一样?乔学妹和景舟可是在一起的,你晚上找人家聊天知道人家在和男朋友一起散步吗?”
见黎成思不说话,意卿收起了手机继而言“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我比你要勇敢些。我找景舟比较勤,你也没少找乔学妹啊,只不过人家不太乐意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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