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晴小时候一直都是属于“别人家的孩子”那一款,十栋二单元时常响起这样的声音“你看看你这次考了个什么玩意儿出来,再看看人家晴晴,你好意思吗?!”
于是和薄晴差不多大的这一辈儿小孩儿都对薄晴又喜又怕。
薄晴和李富贵一路走到单元门口,走到家门口准备开门时,薄晴微不可查地顿了顿。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李富贵还是看了出来:“晴哥你是不是担心那对狗母子?没事儿,有我给你撑腰!”然后从角落里顺来一把清洁工落在这里的拖把,警惕地举了起来。
门一开,李富贵就在门口看见了一个人影,他大喝一声,举着拖把就冲着那人挥了过去:“看我一棒.…..?”
薄仪钟:“???”
李富贵看见是熟人,连忙尴尬地把棍子放了下来:“那啥……对不起啊薄叔,年轻人嘛,吼一吼,跳一跳,精神充沛。哈哈......”
薄晴无声地站在玄关处,整个人都隐没在阴影里,沉默地和薄仪钟对峙了许久,最终败下阵来:“……爸。”
“……嗯,回来啦。”薄仪钟也察觉到自己和儿子之间的关系格外僵,开口想缓解压力:“今天外公打了个电话给我,说外婆给妈妈织了毛衣,让我们帮忙寄过去。东西应该已经在顺丰了,去取回来,然后去看你妈妈。”
“好。”
李富贵看现在的局势自己也插不进去,于是把拖把提走:“那……晴哥你先忙?我晚上再来啊!薄叔叔再见!”
薄晴到了顺丰,去取了外公外婆寄过来的包裹。温昕是外公外婆唯一的女儿,捧在心尖尖上长大的,宠到二十岁以后又无缝衔接被薄仪钟宠,居然奇怪的没宠出公主病,反而是一身大家闺秀风范。
旁人都感慨,如果不是温昕害了那一身病,那她得有个多羡煞旁人的家庭啊。
薄晴回过神,把包裹打开,拿出毛衣抖开来。
毛衣是亲手织的,针脚很密,颜色是温昕最喜欢的浅青色。薄晴盯着看了许久,又重新整齐地叠好放在膝盖上。
薄仪钟开车,薄晴坐在副驾,又是一路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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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说多少次了公墓里别大吵大闹,尤其是你,容朗,你看看你妹妹,人往那儿一杵,多安静。”容妈站在前面,一边走路一边训人。
容朗缩了缩头,小声嘀咕:“她想吵也吵不了啊……”
“快走吧,上车。诶,你们哥呢?”容妈刚拉开车门,就发现大儿子不见了。“嗯……哥他说他去看望故人了。”容妈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把老公儿子女儿都轰上车,“等他一会儿吧。”
这头,容湛独自走在公墓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丝毫没有一点害怕。
你看着这里如此阴森,实际上,有人的挚爱正长眠于此。
容湛轻车熟路地走到一座墓前,蹲下,把多买的一束菊花轻轻放下:“阿姨,我又顺道来看你了。”
墓前立着一张相片,画面上的女人笑得温婉大气,一眼就能看出,她生前一定是个美人。
“阿姨你知不知道啊,我们这学期转来一个新同学,长得和你有点像呢……都一样好看……”容湛不止一次企图弄清楚她到底叫什么,无奈墓碑上的字过于草率,并且年代久远,真心看不出来,只能勉勉强强看出几个数字和一个“温”。
容湛喜欢给她送花的原因很简单,简单到几乎肤浅——温阿姨长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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