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气愤之余,我的处理方式总是那么的过激。我提了无数次分手,说了无数次你的不好,甚至曾经扔下你就走。
你哭了多少次,我就作孽了多少次。
在遇到你之前的那些年,是我被惯坏了。我从没有和真正喜欢的人交往过,享受别人无条件的好,享受了太多。
面对你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你是那么青涩稚嫩,你是那么懵懂乖巧。
一个真心实意对待心爱女生的十七岁男孩,不应该被这样嘲讽和践踏。
时至今日,我已经悔过,但昔日的你却早已不复存在了。
我有的只是现在的衡,对于我的歉意,他的回答是:“都是我十七岁的事情了,黑历史不用再提了。只要从今往后,我们好好的就行了。”
他是原谅了我,我却并不好受。
像鲁迅先生在《野草·风筝》中所描述的那般,踩坏了弟弟的风筝,在向弟弟道歉的时候,成人的弟弟却早已忘怀——既然当事人已经长大,那么那种歉意便唯有永远埋藏。
那我唯有承受着对你的亏欠。感谢你把十七岁那颗炽热的心,捧到我的手中。
如果可以,我挺想劝你不要喜欢二十岁的我。她太作,太霸道,太扭曲,太不懂爱情。直接喜欢上二十三岁的我,难道不是更好吗?
但我也知道,你不会听。
三年如一日,哪怕是现在的衡,唯有爱这件事,他总做得无怨无悔。更何况是单纯热烈的你,无论多少朋友劝说你我不是良配,你总激烈地反驳,“反正我就是喜欢她”。
能被偏执地选择,难道不就是完美的爱情吗?
无论最后一刻站在我身边的是不是衡,你在我心中留下的彩虹,他在我心中留下的风景,都不可磨灭。
请好好地等着你的幸福吧。
三年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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