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们都是男的……”
李炎不安地说出了他最后一个顾虑的问题。
“害,”宫女士听到这个问题她没有立刻回答,她突然从桌子的柜子里拿出了一沓相片以及日记:“来,我给你讲讲我宝贝儿子的小时候!”
说到宫响宇的时候她眼里都是骄傲。
李炎接着如昼的灯光看向厨房里那道并不忙碌的身影,他此时正靠在冰箱上静静地看着李炎,当李炎看他的时候他眼神有点闪躲,最后还是勇敢对上了。
……你妈妈翻出了你写的日记和丑照,你还有心思在那笑,待会就有的你哭的!不过他好像从开学以来都一直偷看我,眼睛没有离开过我身上。
就连上课他都会用余光看我,我什么小动作都被收进眼底,但是被人注意是很高兴的一件事,没有人不喜欢万人瞩目。
有人注意才会在这个世界上有纯在感。
——
“来,看看吧,这是他从小到大得到的奖项,有跆拳道的钢琴的小提琴的画画的,还有很多很多。”
李炎又看一眼厨房,发现某人又陷入了忙碌,根本没有时间再看向这里,他应该不会生气,肯定不会吧,自己也没见过他生气。
嗯,对的,看一下没什么的,李炎笃定地拿起那个相册。
入眼的是一个青涩尚未褪去的少年,他穿着一套不适合他年纪的黑色西装,头发被梳成大人的模样,眉间透露出一股不可一世的英气,他身后还有一架纯白色的钢琴,那正是宫响宇本人。
李炎只觉得眼前一新,这比他在糖水铺碰面时的那套装扮还要更精致。
宫女士看见李炎看的认真也打断他,提醒到:“后面还有字哦,他亲手写的。”
李炎面色平淡内心慌张的往后一翻,然后看见了白底照片上有很显眼的黑字,黑字组成了一句不长的句子——一首我喜欢的他喜欢的音乐。
看到这句话,李炎像是寻找答案一样又把相片翻了回去,再仔细观察,发现了右下角处那个不显眼的地方印着四个字:腐草为萤。
……
这四个字看的李炎眼睛有点痛,说不上来的痛。
记得这首歌是他初中时期最喜欢的,这首歌的歌手是个女生,叫银临,声音清冷又优雅,作曲很厉害的一个人。
李炎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大男生居然喜欢这种温柔又坚韧的古风歌曲,后面才发现原来是歌词吸引人。
总之记得是初一那年的小升初晚会上,他被老师要求上去舞台表演节目,自己没有什么好艺能,只有唱歌是还算拿得出手的。
虽然成绩也拿的出手,但是总不能上去给他们做数学题或者吟唱诗歌吧?那得多无聊?
于是年少轻狂的他选择了舞台上高歌一曲。
那个时候他还是那个无忧无虑意气风发的少年李炎,他总是有很多的活力去爱自己所爱,造自己所造的。
腐草为萤,草有了一段新生,那自己呢?不但没有新生还腐败了……
——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这是他第一次参加钢琴比赛时拍的,”宫女士在一旁当解说员:“据说是你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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