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更此篇,聊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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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暴雨可谓是大张旗鼓地宣示着秋天要来了。
路边都是被无情拍落的树叶,泡了水,黏在地上。
穆嘉锦决定走着去上学。
四个季节,她最喜欢的就是秋天了。
看天地渐远,看秋风萧瑟,看叶败草枯。
她不是喜欢衰落,只是喜欢捡飘落在地的银杏叶。
那都是深秋的景色了,这不过算得上第一场秋雨。
她还是没有等李莞烟起床一起吃完早饭,给她留了个纸条,压在给她准备好的三明治的盘子下。
纸条上说她喜欢这场初秋暴雨后的清凉,想走着去学校。还叫她热一下再吃,可能凉了。
她起的太早,天边才翻了朦朦的肚白,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人。地上湿湿的,踩上去还有啪叽啪叽的水声。她身边没有车水马龙的嘈杂,只有脚下悦耳的声音。
穆嘉锦这一路上,碰见小水坑就提脚蹦过去,碰着个大一点的,就拿脚底轻轻触碰下水面,然后看那水面荡起小圈小圈的涟漪,打碎映下的黎明,又缓缓愈合,再继续往前走。
在所有天气中,她最喜欢雨天,越大越好,越能淹没天地越好。
有人说,喜欢雨天是因为童年时,在下雨天总会有好事发生,或许是被雨劫了去学校的路得来的一天假期,或许是被雨夺走一天的安排得来的安稳觉,或许是被雨困在家里得来的一家团圆……
好像…都和家有关。
——穆嘉锦好像不同,她喜欢的是看万物在如瀑的暴雨中无援的模样。
能扛下暴雨的,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
比如,树枝握不住的树叶,河水留不住的绿萍…
穆嘉锦也经常想,去时终须去,非得拽住做什么。
她更喜欢看它们依旧坚挺而且愈发鲜艳的模样。
她也经常以此慰藉自己,回头看看那醉如烂泥的父亲,再看看遍体鳞伤的自己……便贯穿了整个童年。
——她喜欢雨天好像也相同,也和家有关,不过不是回家,而是离家。
这一路,穆嘉锦细细地感受,清冽而不刺骨的风钻进了她的校服,里面穿的还是短袖,她喜欢秋啊,不想拿衣服绝隔它。
这一路,穆嘉锦不曾回头,所以不曾发现在公路另一边,身后不远处,是李莞烟,目含柔光望着她,同样走走停停跟了一路。
太阳终于完全爬出了地平线,在缕缕白云后俯照大地。穆嘉锦也终于到了学校门口。
她也终于回头,回望这条路。
看到李莞烟缓步向自己走来,手里拿着热气腾腾的包子。
“嘉锦,吃点儿热乎的吧。”
穆嘉锦将它捧在手里,那温度甚至有些烫手。
“老师?你怎么也走着来?”
“我想看看你眼中的秋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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