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请照顾好我女友。”这是他奔赴战场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我是军队里的军医,还是个连针都不敢用的军医。
我是被抓来服兵役的第六批人员之一,因为长得瘦弱,拿不了刀,动不了枪,被安排到军医的队伍中。
但是我对医学有着某种恐惧,所以每次有伤员,我打不了针,更动不了手术,只能给他们跑腿做些累活儿,同队的军医们习惯称呼我为“秦助理”。
“秦助理,帮我拿纱布过来!”
“秦助理,拿剪刀!”
“拿热水!”
“秦助理!”
“来了!”我在营帐里东跑西跑,帮他们拿各种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这样的生活累是累了点,但是最起码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秦军医。”一位军人携带一身尘土从营帐外走进。
“什么事?”我温和的语气问。
“你这有止血的药吗?我有个兄弟在前线,肩部中枪,流了好多血,但是我知道他还活着!”军人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赶忙走到柜台前,拿了十几包止血药给他。
“都拿着吧,不够的话再回来找我。”
“谢谢你。”他说完,转身跑了出去。
“秦助理,纱布呢?”又有军医喊。
“来了来了!”
第二天,军队的长官准备发动军队突袭敌军,军医需要陪同作战。
天还没亮,我们就已收拾好,军人们走在前面,我们走在后面。
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一进入这种严肃凄清的环境,立即收敛起平常的懒散怠惰。
战场上一片荒芜,北风呼啸着卷起阵阵黄沙,黄色的沙地表面裸露出军装碎片和森森白骨,每走一步,脚下便会有一两具尸体,甚至四五具。
军队犹如一条长长的巨龙,携走飞沙碎石,贯穿了这荒芜之地。
我们已经离前线不远了,四周一片寂静,就连风也静了。
“军医,我的伤口又裂开了。”一个军人背上背着一把突击步枪从前面跑来。
“你去吧,秦助理 。”我身前的一个军医说。
尽管光线阴暗,我也能隐约感觉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作为一个军医,我有义务帮帮这个可怜的家伙。
"来吧,给我看一下你的伤口。”我拉着他到一边去处理伤口。
他叫斯宾塞,是混血种人,听说是个非常难何候的家伙。脚扭了,找军医;腰伤了,找军医;脚起泡了,找军医……
“不是很严重,尽量避免伸拉。”我说完这向话后悔了,因为这句话对他这样上阵杀敌的军人来说毫无意义。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他激动地握住我的手。
我微笑着推开他的手,“斯宾塞,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五,不算是军队里最小的,之前一直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家里……”
我打断他,“好了,斯宾塞,我们该继续赶路了,不然要掉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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