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梦易卷
超小超大

第二十四章 喜欢的人 (2-1)

叶绾:你可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贴身看护

叶绾:你竟然敢大言不惭咒我哥?!

无慈:切,谁愿意当你的看护了

无慈:还不是你自己赶鸭子上架

无慈: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叶绾:好,特别好

叶绾握紧一只手,慢慢皱成拳头,扯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叶绾:挽清姐,我哥就交给你了

说完,她就拽住无慈,一边拽一边动脚踢

叶绾:本小姐是给你脸了还是怎么的了?!别妄想我好欺负!

无慈:有本事你别趁人之危

无慈:等我灵力恢复了我第一个杀的人就是你!

叶绾:嘿呦喂,我怕你?

叶绾:你现在连我都打不过你信不信?

无慈:卑鄙小人!

……

叶凌看着自家妹子,苍白一笑,真是小孩子气

叶凌:阿婉,你说,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和你在一起了?

挽清:说什么呢!?

挽清:这么点伤还能要你命了?

挽清:你不说我还忘了

挽清:你这傻子真是个榆木脑袋,要不是你自己给自己下毒至于这样吗?

叶凌:我不那样做,你会与我一起回叶府吗?

他似是撑不住了,死死昏沉过去

挽清看着他的目光深了深

挽清:会

她只说了这一个字,却可以听出坚定的感情

那个梦魇,挽清貌似是信了

即使没有,她的答案也是不会变的。因为顾七,也因为他给了挽清熟悉的感觉

她好像见过叶凌,又好像没有。总之就是一种琢磨不清,蒙上一层纱布的感觉吧

是梦魇,也是叶凌

路过前厅时,挽清看见了夏家小姐

一身华服,举止端庄大方,她的一颦一笑就像娇艳的花朵,在一片争芳斗艳的花丛中脱颖而出,秀丽温雅。只一眼便能给人留下深刻映象

清澈的眼眸如一汪清泉,五官明媚,白里透红的小脸嫩得都能掐出水来,更不要提她那双保养得极好的纤纤玉手了

这也难怪叶书宗宁愿打自己唯一的独子,也不愿答应让挽清当叶凌的正室。哪怕夏家千金的美貌不算,也要顾着家财万贯的夏府

叶府在凌云城的确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地位,可也与夏府差了一条街的距离

前年,夏府二小姐被皇帝封为贵妃,大小姐嫁入王府为得宠的侧妃,可谓是有权有势了,银两那些俗物就更不要说了

要不是三小姐爱慕叶凌多年,现下她恐怕就嫁进什么王公贵族当小妾了

挽清的姿色虽不是极美,但她在美人堆里也是不输她夏府千金的。挽清长相清秀,明眸皓齿,一双桃花眼更显得那张清秀的小脸儿风情万种。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也不是哪家小门小户被宠大的小姐,她的一双巧手因常年采药而长了些茧子,肤色虽白可也不似夏府小姐那般“嫩”

如若挽清爱打扮,想必也是一位美人吧

现在这个时间点回竹院必定是晚了

挽清只得带着叶凌进了凌云城的常春客栈,由客栈的名字也能看出来,这家客栈的生意必定是红火的

因此,挽清才会对着客栈掌柜跳脚

挽清:什么?!

挽清:天字一号房一晚上就要二十两银子!

挽清:掌柜,你这是趁机坑银子

二十两,开玩笑这都能抵得上一株上好的药材了

客栈老板:姑娘,我们店已经是凌云城最便宜的客栈了

客栈老板:你要是去别家,多加十两银子都不一定能住得上天字一号房

挽清幽幽的看着客栈掌柜,心里在滴血

她那一株珍贵药材,也是很难找的。还好她下山的时候没有忘记那一房间的药材,提前用灵力把它们都藏进买来的坤袋里了

在凌云城,挽清靠那些药材也能发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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