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这是任如意期待自己活成的潇洒模样,但现在,她觉得更适合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
李同光腰间悬挂着锋利宝剑,手上提着一杆墨色长枪,那是玄玉送给他的。
长庆侯战场上的英勇,或许只有死在他剑下的更明白,二十二岁便能从千军万马中生擒他国帝王,李同光靠的可从来都是真本事。
也没人知道,除了擅剑术,李同光的一手长枪耍的也是极其厉害。
一寸长一寸强,所有战场上士兵大多配制的都是长枪。
这次是一千虎骁营的作战任务,目标,诛杀北磐前锋部队,收归战场做后续大战之用。
沙西部和初国公没有上,宁远舟于十三等人同样,只有李同光去了,他也必须去。
作为将领,他要熟悉并且迅速磨合虎骁营的作战方式,为了将来能更好的指挥,而没有什么比亲自打一仗更能了解一支军队的。
这次作战计划,玄玉全程没有任何参与,都是李同光跟虎骁营的前锋将军商量的。
不过短短一两天时间,双方便默契初显。
所以说,圈子很重要。
合县对北磐的作战,一直都是被动防御为首,现在是第一次主动出击,北磐还不以为意,甚至觉得他们这边是狗急跳墙了,还嘲笑来着。
玄玉:“战场之上,最忌讳的就是轻敌,不以为意,这一战,谁输谁赢已经分晓了”。
初国公神色认真的盯着前方的战场,“北磐的确很厉害,不能小觑”。
“看下去就知道了”,无需太过解释,自己眼睛看到自然最有信服力。
一千虎骁营对上三千北磐士兵,三倍的兵力差距。
“哈哈哈,你们中原人是不是脑子有病,着急来送死”,为首的北磐将军嘲笑到。
李同光紧了紧手中的长枪,可惜,马上要死的是你们,“杀!”
虎啸营的作战方式就是攻击,铁蹄所到之处,绝不留下一个活物,个个士兵腰间别着双刀,腿上还绑着匕首。
只要还有一口气,拼命也要带走一个敌人,这就是虎骁营奉行的铁血手段,也是每一个进入虎骁营的士兵最先要记住的。
“好.....好凶残的杀敌方式”。
城楼上所有人都被虎骁营狠厉凶残吓到了,这简直就是阎王索命。
身处其中的李同光同样丝毫不落下风,周围五米内杀的北磐不敢靠近,铠甲上星星点点的红色,那是敌人的鲜血。
“虎骁营是最锋利的刀,战场上,他们的任务就是速战速决,撕开敌军防御的口子,并且挫败对方锐气”。
“这样的一支兵,必定是万众挑一的”,初月双眼发亮,什么时候她也能带领这样一支虎狼兵就好了。
任如意眸中泛起一丝笑意,之前只听说鹫儿厉害,如今亲眼见到,才明白那些话一点都不夸张。
于十三钱昭几人对视,行吧,他们终究不是将士,更没有领兵作战的本事,自己个武功虽然不差,但绝对做不到虎骁营和李同光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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