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郁不记得自己是这个月第几次带着一身伤走在回果岭别墅的路上,反正他身强体壮恢复能力强,也不在乎这点小伤小痛。
就是有人又要啰嗦了。
他总是想不明白,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为什么还要把他留在身边,就轰出去不好吗,打电话催他回家是几个意思。
时郁大摇大摆地走进别墅大门,在主干道上一边踢着两侧的鹅卵石一边吹着口哨往前走。
这里是他的金主沈麓在郊区的独栋别墅,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好地方,就是离他上班的地方不是一般的远,他也不知道那人哪来的精力每天这么来回折腾,可能这就是社会顶层精英人士的小情调吧,他这种污泥里钻来钻去的蚯蚓是理解不了的。
时郁忽然好像明白了沈麓为什么要把一个不喜欢的人留在身边,可能也是一种情调。
他走到客厅,灯是开的,但是里面一片死寂,时郁看了一圈,似乎是空无一人,脱了鞋之后便把灯全关了。
他闭了闭眼在适应黑暗,沈麓低沉暗哑的声音毫无预兆地传过来:“关灯做什么。”
他吓得不轻,却没有大呼小叫,只是倒吸了口冷气,努力微笑道:“三更半夜开这么多灯躲起来捉迷藏,是您的什么小情调吗?”
至于为什么关灯,时郁不想回答,因为他已经跟沈麓说过很多遍了。
他向来不喜欢太过亮堂光明的地方,偏爱昏暗的角落,如果能一片漆黑就更好了,那样就不会有人看到他有多丑陋不堪——尤其不想让沈麓看到。
沈麓应该从来没有听进去过吧,听进去了也不会记住这种无聊又没有意义的事情。
“开一个。”沈麓声线生来清冽冷傲,此时更像是没有感情的发号施令。
或许不是像,本来就是。
“嗯,好。”时郁没有反抗,开了一盏橙黄色的小夜灯,又仔细地看了看,才看到沈麓是坐在一张背朝大门沙发上的,此时正撑着扶手缓缓起身,身上还穿着笔挺干净的西装马甲,宝蓝色的领带打得整整齐齐,领扣的位置也丝毫未偏,除了额发看起来略有濡湿,其他地方都精致得像一尊蜡像。
这个点了还穿成这样坐在客厅一声不吭地装鬼吓人……
时郁心平气和地笑了笑,道:“麓总,灯开好了,这盏还喜欢吧?”
沈麓扶正鼻梁上的眼镜,冷淡的视线落在时郁身上,一动也不动。
时郁不喜欢被沈麓这样看着,仍旧维持着笑意,别过脸默默地往自己卧室的方向走,然后忽然就被沈麓攥住了胳膊。
胳膊上的伤口被牵扯到,时郁吸了口气皱了皱眉:“您要是不喜欢这个灯,可以自己换。”
沈麓血色淡漠的唇瓣轻启,冷声质问他:“去哪了。”
“u37。”那家爬满了蚯蚓的暗无天日的酒吧,这个城市最低俗肮脏下贱卑劣的人群都像污泥一样,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那个深不见底的泥坑里。
“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不要再去那里。”
“可是我喜欢那里。”
“……去那里做什么?”
“您问这个有什么意义呢?”
“时郁!”沈麓攥着他胳膊的手加重了力道,呼吸急促,苍白的脸颊隐隐发青,“你这样任性妄为,我……”
“您会赶我出沈家?”时郁伤口疼得直冒冷汗,却还是一副云淡风轻事不关己的样子,轻轻笑道,“其实也好。”
沈麓短暂地愣怔片刻,别过脸呛咳一声就吞咽着竭力克制,微湿的睫毛颤栗着扫过镜片,在上面留下浅淡的水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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