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速:这个Madness非常指向,有一点类似于甄化学在日记本里写的那句“但现在我要疯狂地活着”!
何速:我觉得这俩应该是同一个概念!它是心中一种邪恶的召唤!
随着撒侦探一针见血的提问以及何速反应极快的补充,众人内心基本将郝晨和甄化学那发现的笔记本画上了等号。
不过面上还是默契地在直接证据出来前顺着沉默轻轻揭过,进入了下一幕——
吴漂亮:最后,他的手机里面有一封邮件,里面说了他这次登上火车的原因:
吴漂亮:
吴漂亮:重点是酬金只有200块他也来!
吴漂亮:所以他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蝴蝶谷,或是想要碰到我们这些人……
何速:或者是想要上这个车!
吴漂亮:对,有什么人要找,你说吧!
郝晨:我是一个自由摄影师,有200块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工作了,所以我才想……
吴漂亮:那你有想来这里找什么吗?
郝晨:我就是来拍照的!
吴漂亮:纯粹拍照?
郝晨:对!
何速:你知道会遇到我们吗?
郝晨:不知道!
郝晨矢口否认,众人也只能将疑问压在心底,毕竟200块酬金怕是连车票钱都不够,怎能不让人怀疑他的目的。
可惜现有证据有限,由不得大家深究;再者,根据发言规律,下一个要分享的就是郝晨,大家还等着观摩期待已久的大戏呢!
郝晨:我去了蓉的房间,她的故事跟我们完全不一样!
郝晨:首先,我在她房间发现了领养证明,上面写着:
郝晨:领养人:蓉医生
郝晨:被领养人:蓉姝
郝晨:领养时间:2001年7月31日
郝晨:经手人:甄院长
郝晨:所以说,你是一个孤儿!
蓉姝:对,十九年前,蓉医生去F市孤儿院领养了我,当时就甄院长给我们办的手续!
郝晨:然后,我想问一下你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郝晨:因为我在你那发现了两份报纸,上面是甄院长和蓉医生的死亡报道。
郝晨:其中两人的名字被你用红笔圈起来画了个大大的√,说说吧,这代表什么意思?
蓉姝:自然是大仇得报!
蓉姝表情淡定,说得漫不经心,仿若丝毫不知这话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要知道,按照以往套路,不出意外的话,蓉姝定然是这两起命案的凶手,即使甄院长有出事征兆时她年仅6岁。
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真正让在座各位不寒而栗的是郝晨展示的下一份证据,那份注明了她复仇计划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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