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珠咂到朏十三的头上,它蹿上我的肩头,顺着我的视线看了几眼,“起起,大家都开心还来不急,你怎么哭了?”
“我……这是高兴……激动……”我回过神,胡乱的抹了一把泪,不好意思地冲它笑笑,掩饰道:“你看……皇子殿下好厉害,多受人爱戴啊……”
坐在对面的炜寰懒懒地说:“你没怎么跟着殿下出行的吧,以后就见怪不怪了……”
“他……一直都是这么受人欢迎的吗?”我弱弱地问。
似乎在深墙高院的宫殿里,对于啻吻的了解,顶多也是止于宫人们之间的议论,总是恐怖的传言多于其他。而朝堂之上的功过是非,却是我接触不到的那一面,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
想到此,着实黯然伤神了一番,想到自己也是堂堂七尺男儿,而今也是将近而立之年,却是毫无建树可言,实在惭愧。
“嗯……他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大事,自然受人爱戴。”炜寰侧头想了一会,道,“我跟在他身边的时候,就发觉他小时候就是很聪明。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在让人在郊外种植玉米和红薯,一亩地能多出数倍的收获,如此一来,粮食多了,人口也就多了,附近的流民就纷纷集中到了这里。”
“那流民好管理吗?”我好奇的问道。俗语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想当年,就是流民霸匪们祸害一方,百姓怨声载道。
“他治民,整兵的手段可也是一流的。”炜寰提起北侯王十年边塞斐然的政绩,不自觉地脸上泛起骄傲无比的光彩。
“那个时候他小小年纪就懂得收纳流民,挑出壮丁编进军队,更改军队旧制,分部训练,轮流御敌;同时修筑周边要塞改建为城,作为军事基地,节省边境开支,以使流亡百姓和療燕族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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