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上路依然脚步轻盈,和之前不同的是洛背着黎夏夏,而森背着雨布。好吧,这还是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黎夏夏才爬上了洛熙的背。
黎夏夏:“洛,你要是累了一定要和我说,”
洛熙:“夏夏,我不累,我乐意背着你,”
诺亚:“夏儿,我们也想背,等洛熙累了换我们背,你就乖乖待着吧,”
看着黎夏夏白嫩嫩的小脚都摩擦的通红,他的伴侣们实在是舍不得她在走路了。而森看着亦步亦趋跟着自己脚步的小伴侣也很心疼,所以他也背起了自己的小伴侣。雨布害羞的把脸埋在森宽阔的背上,高大的森衬托的雨布很是娇小。
剩下的几天他们一直在赶路,因为黎夏夏说她带了一些种子,要趁着渐渐变暖的天气把它种下去,说不定可以收两茬呢。
黎夏夏:“到了吗,这就是鹰城吗,鹰翎,”
鹰翎:“嗯,这就是鹰城,”
黎夏夏:“看着是比其它部落繁荣,”
黎夏夏:“走,我们进去看看,这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鹰城族民:“领主,你回来了,”
一大群族民涌了过来,一个个脸上都满是惊喜,他们听说领主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了,都很替他开心。其实鹰城的雌性也不少,也有还没结过侣的,也有愿意只要鹰翎一个人的,可是鹰翎就是对她们不来电,所以他们也是为他操碎了心,这也是大祭司最操心的事情。
鹰翎:“嗯,回来了,”
鹰城族民:“这就是领主的伴侣吗,真漂亮,那皮肤比小崽子还要白净,”
因为只有黎夏夏一个雌性,所以他们一眼就认出了她就是鹰翎的伴侣,黎夏夏对于他们来说,是像鹰翎一样值得被尊敬的人。因为大祭司曾预言有一位雌性会给他们带来文明,带来吃不完的食物,能让他们平安的度过寒冷的雨季,让他们的部落更加强大。他们相信大祭司的预言,在他们看来,大祭司就是神的使者,而对于神的使者,他们是永远怀着崇敬之心的。
鹰城族民:“小雌性,你好美,你是我们见过最美丽的雌性,也只有你才能配的上我们领主。”
黎夏夏:“谢谢你们的夸奖,”
对于这群淳朴的兽人,黎夏夏还是很喜欢的,而且看他们这么爱戴鹰翎也这么喜欢自己,黎夏夏决定一定会带他们过上好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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