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村上春树
青春完结了。
这个开头吓你一跳吧?我也吓一跳。但终归完结了,奈何不得。差不多四十了,稍一放松锻炼,侧腹就松弛得多少另人担忧,牙也刷得比过去仔细多了。同年轻女孩喝酒时必须一再注意说话别带有说教味儿。我那曾几何时的偶像,吉姆·莫瑞森早已呜呼哀哉,布赖恩·威尔迅也由于可卡因中毒而臃肿不堪。同代或接近同代的女朋友都已结婚,多数有了孩子,再没人肯跟我耍了。同年轻女孩交谈起来,共同话题又很有限,往往说了上句没下句。是的,中年了,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
时下肚皮尚未凸出,体重也同大学时代相差无几,头发也幸好还蓬蓬勃勃。唯一的强项就是健康,从不闹病。尽管如此,岁月这劳什子还是要带走它应该带走的部分。理所当然。正因如此,岁月才成其为岁月。倘若岁月不再发挥其作为岁月的功能,宇宙秩序势必大乱。所以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难以忍受的,至少现阶段不觉得。我以为这样未尝不好,何况也别无选择。
如果有人提议让我退回到二十岁,我第一个反映该是怕麻烦——当时倒也乐在其中来着——觉得一次足以。我懒得那么回顾过去。有过去,才有现在的我。但现有的我是现在的我,不是过去的我。我只能同现在的我友好相处。
至于青春何时完结,则基准因人而异。有人是不知不觉之间拖拖拉拉完结的,也有人则大概明确把握到了完结的时间临界点。
日前见到一位过去的朋友,交谈的时候他突然说:“最近我切切实实感到自己的青春完结了!”
“这话怎么讲?”
“跟你说,我不是有个男孩么?倒是才六岁。看见这孩子时,我时不时这么想:这小家伙要长大,要碰上很多女孩,要恋爱,要困觉,名堂多着咧!可我再遇不上了。以前有过,但往后就没有了。说起来荒唐,总之就是嫉妒,嫉妒儿子将来的人生!”
“现在恋上谁也可以的嘛!”我试着说。
“不成啊!没那个精力了。就算有精力,那样的心情也一去不复返了。”他说,“我所说的青春完结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说……”
“就是通过嫉妒儿子得知青春完结了?”
“正是。”
就我来说,感觉青春已逝是三十那年。至今仍清楚记得当时一件事,我可以细致入微的描绘下来。我在麻布一家考究的餐馆同一位美貌女子一起吃饭。不过并非两人单独,我们一共四个人,而且是商量工作,浪漫气氛丝毫没有,连那天同她见面都是初次。
看她第一眼时我就惊呆了:她同我过去认识的女孩竟然一模一样!脸一模一样,气质一模一样,连笑法也一模一样。过去我恋着那个女孩,已经发展到了相当可以的地步,后来这个那个闹起别扭,分了手再没见到。不知她现在如何。
这个女子同她的确一般模样,喝葡萄酒,吃薄饼,喝汤的时间里,心理总是跳个不停,恍若往日时光重新降临。尽管这也解决不了什么,但这光景的确挺妙!不坏!一种模拟体验,一如游戏。
一边吃饭一边谈工作细节,我不时一闪窥她一眼,以便再次确认她说话的方式和吃色拉的样子。越看越觉得她像我过去的女友,简直像极了,像得我心里作痛。只是由于年纪的关系,眼前这位要优雅得多,无论衣着、化装还是发型、举止都优雅得体。那女孩大一些想必也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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