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别人都在种麦子,你种玫瑰。
你要浪漫,你不要命。
种玫瑰的用浪漫吸引了一个种麦子的,后来他们生活在了一起,从此他们有吃也有浪漫。
『一』宏德年间,天下大乱。人人易子而食,李氏江山风雨飘摇,粮价比人命更贵。立阳虽地处边陲,气氛没那么凝重。
但粮食依然金贵。
『二』立阳有好人家的儿郎,姓贺名朝。守着祖上传下来的一亩三分地,勉勉强强能顾得上邻里乡亲。
“不是我吹啊,你就是搁那儿十里八乡比较比较,也知道哥俊逸非凡。”贺朝在日头下扛着锄头,把麦子种到地里,还有空跟沈捷插科打诨。
“朝哥,您老最帅。”沈捷应付道,“再不赶紧种地,就耽搁了好时候。今年就又得饿死好多人。”
“哎?你去看看新来的那位是什么情况。他看起来瘦瘦的,许是久没吃过饱饭了。”
“朝哥,那人怪。还是离得远点的好。”
『三』谢俞来立阳来得迟,已经没有地让他播种了。
他看着远处扛着锄头被日头晒着的男人,在河边种下了玫瑰花。
玫瑰花吃不饱肚子,他知道。
可他还是种了。
他要浪漫,他不要命。
『四』贺朝最终还是去找谢俞了。
尽管沈捷三番五次阻止他。
“朋友,认识一下?”他嬉皮笑脸道,“在乱世里种玫瑰,可填不饱肚子。”
“关你屁事。”谢俞回他。
生硬地把自己伪装成无坚不摧的样子。
“我乐意。”他又说。
『五』谢俞最近烦不胜烦。
自打那叫贺朝的跑过来和他说话时,他就开始了久违的烦躁。
他已经很久没那种感觉了。
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无法呼吸。
在贺朝的软磨硬泡下,他都快把自己的底全透给他了。
『六』在河边种玫瑰的人你见过吗?
贺朝夜里躺在床上,问自己。
那人看起来眼熟。
那人在吃不饱肚子的时候种玫瑰。
那人有病。
他最终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七』谢俞觉得,贺朝最近看自己的眼神不太对劲。
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故人。
他一直把自己的身份隐藏得很好。
乱世里种玫瑰不过是一个疯子的绮想。
『八』贺朝想起来他在哪儿见过谢俞了。
他往谢俞那儿跑得更勤了些。
回回带着家里的粮。
原先能吃两碗饭的人,不知不觉间就吃成了一碗。
家里粮越来越少。
他就去打猎。
给谢俞带肉的时候,回回带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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