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为次子,但比太子蚤更工于心计,曾夺得重大战功实力也是有的,所以深得父王和母后的喜爱。
一听太子的名字就知道父亲没对这个儿子抱有太大希望吧。
军须靡放开我,甩甩袖子独自坐下:“你是谁?”
我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硬生生挤出一个位子。“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王爷不必担心。此番多谢王爷您救命之恩!”
“担心倒是不必的,只是看你的样子是要去国都?你可以乘我的车一同去,还有这只狗。”
“······多谢王爷,不过我还要整顿几日再走,衣衫褴褛冲撞了王爷,请王爷恕罪。”
“哪里,若是姑娘不嫌弃可以到本王在国都的别院小住几日。”
马车走到一处山路上顿时颠簸了不少,我拉开车帘,看到深不见底的峡谷,路只容得下马车通过,我对军须靡勉强笑笑,看来他是不想让我走了。
“呵呵,那好吧。”
我睡了几个时辰,醒来马车还在行驶,军须靡正在熟睡。我看着他长长的睫毛,接着是鼻子,侧脸,喉结,满是嫉妒地想生他的那个女人到底是何等的花容月貌。
他转了转头,我迅速转开实视线,一个红色的东西闪过眼前。
等我再看过去的时候军须靡醒了,眯缝着眼睛说:“姑娘的狗真是太淘气了。”
那条土狗在军须靡的怀里睡得正香。父王说,端木家族世代守护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和血珀有关。民间很少有人知道,父王每隔九年就会出宫一趟,一趟就是一整年,说是云游四海,但我总觉得他在找什么东西。
“真不好意思,额,请王爷恕罪!”我把土狗抱下来,狗爪的泥印已经印满军须靡的蓝袍。
我暗暗地笑,对他说:“王爷您的衣服都弄脏了,不如让我帮你洗一下吧,前面就是一个村庄也便王爷休息片刻。”说着伸手去解他的衣服想看看到底是不是乌孙传国之宝血珀,他反手一抓,把我的手捏紧。
“很多人都想得到本王身上的血珀,有的是倾城绝色,有的是武艺高超,有的是天下名厨,但是最后全都失败了。就算他们靠得再近也拿不到,知道为什么吗?”
我感觉手快被他捏断了,看他斯斯文文的样子怎么力气这么大?!“不知道!什么血珀?你神经病啊?”
“即使你有这个打算也拿不到,因为就算拿到手也会被蛊毒致死。”
他终于放开我的手,土狗躲在角落仔细观察我们两人的神情。马车停在了村庄的一条小河边,军须靡自己脱下外套拿给侍卫去洗。我脱下外套和裤子:“给,帮我也洗一下吧!”
侍卫惊悚地看看我再看看军须靡,“洗吧。”
军须靡没必要骗一个不足为道的小贼,看来血珀在他体内的部分是活的蛊虫,体外的是血珀宝石,蛊虫因寄生在血珀里得到极大的滋养而变得非常致命。
军须靡需要每天食用特殊的毒物,所以他的面色雪白,体毛色素退化。
谋士说长期持有血珀的都是王后,莫非血珀可以使人女性化?想到这里,我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军须靡已经持有血珀,乌孙国的王位将来肯定是他的,那太子蚤又是怎么回事?
等到夜深的时候,我跑到村外河边的荒草地里。手握铃铛,默默祈祷一定要保佑我召唤出凌霄。铃铛响了三下,一阵风吹来,吹得我鼻涕横流。
“邋遢,老头怎么把他女儿教成这样?”
“是凌霄?你在哪里?”
“小姑娘,我看你命犯孤星,一生不得善终啊。”
“我,你!”我气的跳脚,“你在哪儿,你看我不打死你个乌鸦嘴!”
白衣仙人飘飘然落在我身后,往我后脑勺拍了一掌,“没大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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