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再也不是坐吃等死的状态,每天过的都很充足。
修仙不仅可以让人变漂亮,还能让身体变得更健康,更可以从中得到许多乐趣,同时也有了目标:要成为和完蛋师父一样的强者。
修行路漫漫,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再长的时间都会过的很快。
弘逸每天都会炖一锅肉,鸡鸭鱼鹅以及其他动物,里面放的都是修补身体的灵药,吃一锅顶得上一年修炼吸收的灵气。
倒也不是为了让蠢徒弟更快的提升境界,而是给她补身体用的,多吃点,多长点肉,长高个。
仅仅三年,三年!!!就修炼到了真仙大圆满,这闪电雷鸣的速度,差点惊掉弘逸的眼球,他可是用了二十年!这是什么概念?
用蠢徒弟的话来说:老天这是瞎了什么眼?才让这么一个不世天才沦落成乞丐?!
蠢徒弟甚至还是半路出家,错过了修炼最佳时机,如果她从小修炼呢?现在不止突破玄仙境界,上仙境界也能达到吧?!
如今叶倾欢已经十七岁,个子拔高了一节,从肉嘟嘟的喜庆福娃娃,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珠圆玉润,已见倾城之姿的——花季少年。
她穿着和弘逸同款的男子束腰束袖长袍,弘逸喜欢穿如群山绿树的青色,叶倾欢穿的是一身青黛同款,束着男子玉冠。
妥妥弘逸翻版小人儿,如果她自己不承认,谁都看不出来她是个女孩子。
让她换女装她偏不,还嫌女装发髻麻烦……就很愁!某种程度上,弘逸觉得他把蠢徒弟养残了。
“叮铃铃~”一阵银铃清脆的响声在弘逸耳边响起,他就知道是蠢徒弟来了。
她的腰间戴着一串铃兰花的银铃挂饰,是她在青萍山上瞎转悠找到的蛊虫炼制成的蛊虫风铃,只要有风的地方就有风铃作响。
“师父,明天是韩大伯家女儿二十八岁的生日,他让咱们去吃席。你准备啥礼物啊?”声音也像风铃一样清脆悦耳。
弘逸原本躺在池塘边坐着摇摇椅晒太阳,被吵吵闹闹的蠢徒弟扰了清净,朝她翻了个白眼,“人家过生辰你去吃席?蠢徒弟,会不会说话?”
叶倾欢灿烂一笑,手掌紫光闪烁,一条锦鲤从水里窜出来,piaji掉落在毫无防备的弘逸的脸上。
“哈哈哈……蠢师父,鲤鱼跃龙门,事事如意哦~要不就用这条锦鲤贺寿去?”
没心没肺的笑声惹毛了弘逸,将锦鲤抓在手里,甩回池塘,站起身来朝她逼近。
叶倾欢拔腿就跑,奈何她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真仙,哪里跑的过已经掌握天地规则之力的混元仙境的师父?
一下子就被捆仙锁锁住!拎小鸡子一样揪起她的后脖颈给她提拎起来。
“看来已经三天没打你了,以下犯上的毛病又犯了。”
“师父,我那是手误,真的手误!”
“你看我信你的鬼话吗?”
“师父……嗷——”
不管叶倾欢怎么哀嚎,弘逸不为所动的把叛逆的蠢徒弟捆成粽子,倒挂在正厅门口,“把道德经、三字经、佛经用嘴写三十遍,不许用灵力,不然多加一百遍。”
把一根毛笔的笔头戳进倾欢嘴里,叶倾欢委屈巴巴的泪眼汪汪叼着笔。
完蛋玩意儿师父没一天是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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