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似其他男子一般,鬼王既不白皙也不柔美,反而一股子阳刚之气,眼睛下方一条如蜈蚣般丑陋的疤痕蔓延至嘴角。不显得吓人,反倒透出男人的血性,这样的男人放在女尊国,必是招人嫌弃的存在,但是对于沐朝歌这个从21世纪新时代穿越过来的女性的审美来说,这样的男人无疑是有魅力的。
鬼王已经率先做出让步,沐朝歌也不拿乔,恢复了自己的音线:“想不到大名鼎鼎的鬼王竟然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真真让在下佩服。”
鬼王看着沐朝歌,她的眼里只有敬佩和欣赏,没有丝毫的不屑和厌恶。
鬼王摸着脸上的伤疤,狠狠地说:“别人都觉得这道疤丑,我倒不认为,凭什么男人必须以色示人,等到风足残年再被女子随意抛弃。我偏不认命,我的命运,我自己做主。我创建的鬼市混及各国,与诸多朝廷要员能人名士打交道,我不比她们差,凭什么只能当附属品。”
朝辞听了鬼王的这番话深有同感,但他同时也很担心,主子出生在皇室,听到这样一番大逆不道的话,也不知道作何感想。
沐朝歌在鬼王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一样的不屈,一样的要强,不过他比自己更有勇气,他敢于向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说不。
“男子一腔忠勇,从不逊于女郎。这个世界用条条框框束缚了男人们向往自由的心,用世俗礼教禁锢他们的思维,用道德前置奴性男子,逼迫他们成为奴隶。可人与人之间的高贵与否,并不只是有性别来决定,而是凭借能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天道的选择,人性又岂敢与天争?不过磨刀霍霍向弱者罢了。”
这样的一席话震惊了鬼王,也同样震惊了朝辞,一女子竟会为男子的不平等鸣不平。
震惊之后就变得疯狂起来,人生难得遇知己,听君一席话,胜读三年书。鬼王激动的跑道沐朝歌面前一本正经的说:“我要与你结拜。”
“哈?结拜!”
不是吧,这帅大叔,这就把自己卖了?
这要是在现代,该多受诈骗团伙的青睐呀,一看就是没有好好学习防诈骗。
“怎么,不愿意,我虽是江湖中人,但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我只是认为你是我的知己,才想和你交这个朋友的。罢了,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就当我没说吧!”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沐朝歌摇摇头说道:“鬼王性情中人,为人豪爽仗义,我又岂会嫌弃?只是……”
见沐朝歌并无嫌弃自己的意思,鬼王高兴不已。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我不善与人讲这些虚的。”
沐朝歌看鬼王如此豪爽,自己也不好意思再扭捏,况且有些事情早点说开了也好。
沐朝歌江淮里的朝辞小心的放在一旁的羊毛摇椅上,然后转过身面对鬼王缓缓撤下自己的斗笠,又随意的取下自己的面具丢到朝辞怀里。
看着褪去伪装的沐朝歌,鬼王大为吃惊 。其实鬼王很早就断定沐朝歌是个年龄不大的小鬼,他也曾猜测过沐朝歌就是一个富家小姐来见见世面罢了。之所以见她不过是为了好奇,这么多年没有人识破的香料竟然被她一次就发现了。要知道这个香料可是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研发出来的,无色无味,就是顶级的香料大师在此也绝对发现不了一丝异常,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从未被人察觉的原因,而眼前的女子仅仅只是因为一丝怀疑,就断定是香的问题,这就……
再后来,与沐朝歌交手之后才发现此人武功高深莫测,为人也还算正直,才起了惜才之心,刚刚与沐朝歌一番交谈,竟然有了“伯牙与子期”之情,这才想结拜,却没想到这小丫头如此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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