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子,不错!”她略带赏识地对他道。
容佳洱嬉笑,“尊重对手,也是尊重自己。”
戚白沙“哼”了一声,“这还像点样子。”她一个蹬脚,飞旋起来,在空中横滚,手臂在地上用力一撑,运起内功,身子像剑一般朝容佳洱刺去。脚步有力,仿佛沉重的盾牌,一次次撞踢,他持着双棍,接连抵挡,手腕渐酸。
看着场上来来回回、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两人,沈念斋疑惑道,“难不成要打成平手?”
雾禾略有不屑地冷哼一声,“这两人打得可真是厉害。”
其实戚白沙和容佳洱的功夫,郑朝朝只能看懂个大概。她精通巫崖山庄的拳法掌法,若是其余门派不用兵刃,单展示拳脚功夫,她倒立刻火眼金睛,能摸个七八成。除此之外,剑法也略知一二,而其余斧钺刀枪等兵器,就如盲人摸象一般,看到什么便是什么,只能靠着观察和悟性,窥见个中绝技。
再说比武,虽是试金之地,却也不是什么人、什么功夫,都能在此得个公正的第一第二。平日里学习,师父依着所学内容考验,学生再跟着缺漏补习。一旦与外帮别派对手,这份考题便是陌生难测了。
万物各有相扶互克,有道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运气好的,遇到能克的派系,三拳两掌,就胜了,即使内功不敌,也得个体面平手;运气不好的,管你多大的象,都叫小蚂蚁一点点吞了。
所以,武林中虽佩服强者,而强者却不得不信运信命,要知道,并不是拳头硬才行得了江湖,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纵他是个前无古人的高手,决战时刻,天不顺意,令他绊倒一跤,跪在人前,也只作个败将罢了。
看回场上,这二人,一个师从北方,成长于丛林高岗,大开大合,力劲道强;一个书院习武,最喜欢试验玩新,身迅敏捷,灵活酣耍。两人的武功并非相克,反倒因为同拿一双兵器,有些相像。故而愈打愈黏,愈打愈紧,你难破我,我碰不到你。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打得难解难分,众人也望得眼花缭乱。戚白沙在门派中打斗出身,往往一天两场,对此早已见怪不怪,时间一长,她仍能投入专心。容佳洱则控制不住地冒出余的念头,比如一会儿吃什么,又或者是见到她的好招,心中开始暗自琢磨。这下慢慢有了出神的空子,再想挽回,已落了下风,连被戚白沙的快步逼拶,打落双棍,败阵输了。
擎荒派那些熊皮貂衣的弟子们皆起身高呼,跑到围场边抬起戚白沙,让她坐在肩膀上。她先是也跟着乐呵了一阵,然后才揪着师弟的耳朵命令他们把自己放下来。容佳洱捡起地上的棍,苦恼地挠挠头,走回同门之中,他们皆安慰地拍拍他,他心中不解,方才怎会慌神?转念一想,戚白沙那几招的确是前所未见,意在尘外。这场武是输了,若有机会找她讨教琢磨,倒不算没有收获。
场下人大饱眼福,欢呼过瘾,吵着要其他比试者也来亮相。直到长老再次运功传音,宣布这第一天的比试结束后,黑压压的人群才渐渐沉下来,向外慢慢涌出。她们坐在靠近里头的位置,出去便要到最后,不消一会儿,还等着时,程恂突然从身后冒出来,看起来精神奕奕。不过沈念斋问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偶尔点点头摇摇头。
这几日书院里在野外设宴,篝火歌舞不绝,众人径向晚宴的草地处去,找了一处偏角儿,坐下来讨论今日所见所感,谈笑吃喝。
话语之间,郑朝朝一摸身上,口袋里空荡荡,才猛地忆起,包袱里的福角忘记带来,“我得回去一趟。”转头对符烈小声说,“福角忘记了。”
“怎么了?”程恂问她。她朝厢房的方向跑去,回身道,“很快回来,你们不用担心。”
江清涟趁着此时与符烈中间没人,悄悄从袖子中拿出备好的药,递给他,“这是给你的。”
符烈不解,“送我这个干吗?”
“你以后……万一你们受了伤,不是用的上吗?”
“噢,关心我啊,”符烈笑着说,“早说呀,何必拐弯抹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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