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众人酒醒。沈骄依承诺,护送何书君一行人下山,走出古道。
苍环山地势复杂,加上林木茂盛,不熟悉此地的人极易迷失在山间,正所谓“上山不易,下山亦难”,由此需要沈骄在前为众人引路。
只见沈骄骑在一匹身峻高大的黑马之上,一袭红衣在斑驳的树影中格外显目,身下的那匹马也是难得威风,相得益彰。
盖降重夜袭,体健贵比弓,龙脊贴连钱,银蹄白踏烟。
此马飞驰而过,不见其形,唯现晃晃落地的白,由此得名“点白”。
只不过,今日点白兴致怏怏,鼻息的热气一喷再喷,一对耳朵有气无力地微微颤动。
沈骄与点白朝夕相处,还能不知自己爱马的脾气?
点白脾性一向矜持、骄傲,平素最爱万里疾驰,而后引得众人侧目夸耀,是时才洋洋得意地优雅停步,扬起脑袋,等沈骄上手拍一拍颈间的毛发。
不过今日不比从前,只是为了引路,速度太快,身后人马跟随不便,只得保持慢速前行。
就这样浩浩荡荡,一行人在树林中来回穿梭,钻过隐蔽小路,跨过一条较窄的见底清溪,终于回到了那天被接上山所途径的古道。
沈骄已顺利将他们送行至古道,不过为防再生事变,沈骄将缰绳一拉,点白即刻会意,马头一转,便来到何书君身边,沈骄身形一跃,轻盈地从高头大马上跳了下来。
“虽然没有我们这些土匪的威胁,不过这个地方也是个多事之地,还是送你们出了古道才能放了心。”沈骄说清楚原因,便牵着马和何书君并排而行。
“多谢沈姑娘了。”何书君礼貌致谢,这一路上多亏了有沈骄护送,不然依照山上这弯弯绕绕的地势,保不齐下一秒就迷路。
沈骄嘿嘿一笑,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眸子明亮,一口白牙显摆式地晃着何书君的眼睛。
“诶?那是个人吧!”沈骄视力绝佳,相隔五百米远,就看到有人正蹲在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
何书君顺着沈骄手指的方向望去,心里倒是一紧,谨慎开口“确实是个人。”
王铜看到何书君一脸慎重,大嘴一咧,乐不可支。
“何小书生,你别担心,我们人多力量大,再不济,还有沈姑娘呢。”说罢,挤眉弄眼地朝沈骄示弄了番眼色。
沈骄未放在心上,拍了拍何书君的肩头,一跃马上,冲身后喊道:“我先去看看。”
眨眼间的功夫,沈骄的红衣只剩下了个恍惚的红点。
距离近了又近,视线清晰再清晰。
这蹲在地上的是位书生打扮的男子,听到来人,也不抬头,手中抓着根毛笔,颤颤巍巍不知道在纸上写着些什么?
沈骄盯了半天,忍不住开口,“你这是在作甚?”
对方听到沈骄问话,像一个受惊的兔子,身形一晃,这才抬起头。
男子面容清美,沈骄有限的辞藻不知怎么才能准确地描述,大概就是清新淡雅中带着偏向女子的漂亮,更何况对方眼眶中含着一汪水,唇色煞白,看起来脆弱得像手一用力就能捏死似的。
过了半晌,男子才苦着一张脸,忧郁地吐出三个字——
“写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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