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做番茄的讯息传递给小主人之后,熠歌就一只狼跑出了小院子。
老鹰告诉它要跑到集市才能找到它。熠歌就听话地在集市跑来跑去。
封季国的动物乱跑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熠歌是一匹狼,罕见的宠物狼,而且还是出了名的狼,所以,它乱跑引起了不少人围观。
鹰盘旋于空中,不一会儿就发现了熠歌。它飞低了一些,跟在狼的身后。
鹰:你是来接我去吃番茄的?
狼:是。
鹰:那我们走吧。
狼撒开腿子往家里跑,而鹰紧紧跟在它后面。
鹰此刻是有些郁闷的。它出来之前,跟主人交流了一会儿,主人说,要是它真的去别人家吃番茄,无论那家人做的多难吃,都要吃完。番茄那么容易做,怎么可能难吃。主人绝对是多虑了……
熠歌没把鹰往膳房带,它把鹰带到了男主人面前。
晏无殊看着那只跟着熠歌飞进来的老鹰,嘴角抽了抽,眸子里的墨色变深。银光?侯爷还真是放心,让爱宠跟着别的动物到处跑。
“它是熠歌的朋友?”晏无殊低眸,看着狼。
眸子里的冷气,让人难以承受。而熠歌这匹狼,也有些退缩了。它站了一会儿,才摇了摇尾巴。
“既然是熠歌的朋友,那就留下来吃饭吧。”晏无殊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银光,捏着书卷的手微微收紧。
要不是怕那位小侯爷发现他们的身份,他倒是想尝一下老鹰肉的味道。
秦潇兮做好饭菜之后,就让人端了过来。她自己则回房换衣服了。
她一共做了八道菜,其中,五道是番茄类的。
晏无殊默默地把那五道菜推到熠歌和银光面前,阴恻恻地开口,“银光和熠歌可要乖乖把番茄吃完,这些,可是特意为你们做的。”
八道菜,他一个人吃完会死人的。所以,只能委屈一下银光和熠歌了。反正资料上说,银光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番茄。
秦潇兮换好衣服出来之后,就看到餐桌上多了一个小宠物。而且那个小宠物是侯爷的宠物。
而银光看到秦潇兮,整只鹰都不好了。它记得,她跟主人学了三天做菜,它尝过她做的番茄,只能说……那一定不是番茄,味道完全改变。
狼的主人就是她?!难怪主人会让它认输!银光扑腾几下翅膀,刚打算溜走,可是又想起了主人的吩咐,而且……那个恐怖的男子拿着的勺子,怕是只要它一动,那只勺子就会让它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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