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在东院的屋子,老夫人一直留着,每日都派人过去打扫,就是期盼着有一天朝暮能回来,老夫人整整盼了十年,才将儿子盼了回来。
“儿啊,你的屋子娘一直留着,你看,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风筝。”
老夫人打开了在窗边放着的箱子,翻出了底下的风筝,小时候朝暮说想像风筝一样飞向远方,这只风筝啊,是老夫人亲手为他做的。
朝暮环顾了一眼屋子,屋内的陈设竟然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已经过去十年了,他的母亲已经长出了好几缕白发,脸上也多了几分沧桑,朝暮看了都有些于心不忍。
“娘,她是我从瀚州带回来的人,就将她安排在我旁边的那间厢房住下吧!”
老夫人这才注意到了月卿,刚才随着朝暮进府的有好几个人,老夫人只顾着儿子,若不是刚才朝暮特意提起她,她还没发现随行的人中,有这么一位楚楚可怜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女子还未嫁给朝暮,便算不得是这府上的人,与府上的人又无宗亲,让她住下是不合规矩的。可是,朝暮才回来,老夫人不想拂了他的心愿,就应允下了,老夫人想着,这姑娘日后也是要嫁给朝暮做妾的,只要不让外人发现她,先让她住在府上一段时间也未尝不可。
不过,虽然能瞒着外人一段时间,可是府上的人一下子就将消息传遍了,就连二房和三房都知晓朝暮带回来了一个女子。
“这朝暮还真是没有廉耻啊,大伯生前一直让他留守在渡川,他可倒好,违背父命,还带回来了一个女子,这是身在孝期的人能做出来的事吗?真是个不孝子!”
朝阳在和朝露议论此事,朝露也不想和他说太多话,毕竟眼前这人,不成器也就算了,竟还像那些三姑六婆一样,爱嚼舌根子。
“大伯已经驾鹤西去了,生前说过的话自然也就烟消云散,况且,他又并未娶妻纳妾,并无不孝之举。”
朝露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好心提醒了朝阳一句。
“二哥,大房的那位比你大了一岁,按礼你是要叫他一声大哥的,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嚼他的舌根子了,否则违背了兄友弟恭,二哥你可是要挨罚的。”
“呵~行,就你最懂规矩。”
朝阳见她不附和自己说的话,也就不想再和她聊下去了。
“娘,你这些年一定过的很苦吧!”
朝暮想着,老夫人常年没有儿子在侧,府上一定有不少人对她冷眼相待。
“娘不苦,娘手上还握着掌家权,在这府上还是说得上话的,倒是我儿,在外受苦了这么些年,现如今管事权到了你二叔手里,你在生意上又说不上话,苦了你才真的是。”
老夫人说着说着,眼泪就又掉了出来,她不怕苦,哪怕上天让她受苦受难一辈子她都毫无怨言,她只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过得好的。
二十年前,朝暮出生之后,老爷不顾人伦,将他活活摔死了,大夫都说没救了,老夫人抱着朝暮整整两日都不肯撒手,不知是不是上天眷顾,朝暮在第三日竟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随着朝暮渐渐长大,大家都发现他与别家的小孩不一样,别人家的小孩在这个年纪都惹人怜爱,可是朝暮却戾气很重,见人就打,除了他的母亲;有一次老爷受委托去看望他,被他用椅子在脑袋上砸出了一个窟窿,为此,朝暮还被关在禁闭室饿了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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